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昨日(12日)一班由阿布扎比飛往香港航班上,一名男乘客檢查放在座位上方置物櫃的背包時發現一隻價值30萬元手錶不翼而飛,懷疑被人偷去,於是報警。機場警區人員接報到場經調查,拘捕一名40歲本地女子和一名32歲內地男子,涉嫌「盜竊」罪名,案件同交由機場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
另外,同日機場警區接獲報案,機場保安人員為一名準備前往美國的69歲本地女子進行安全檢查期間,在其手提行李內發現藏有違禁物品。警員到場經調查,檢獲一枝懷疑胡椒噴霧,該名女子涉嫌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被捕,獲淮保釋候查。
警方呼籲市民,在機艙內應時刻保持警覺,將隨身行李上鎖並妥善保管,在離開座位時要格外小心,必須將現金和貴重物品隨身攜帶或交由同行親友保管。離開機艙前,旅客亦應仔細檢查個人財物。警方提醒市民,「盜竊」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另外,警方發現,有部份旅客因不同原因,會攜帶違禁物品,如伸縮棍、鐵蓮花、彈簧刀、子彈殼或胡椒噴霧由香港出境到外地。然而,根據香港法例,攜帶違禁物品上機(不論寄艙或手提行李)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監禁五年,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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