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即日起,就樓宇消防裝置及設備展開為期兩個月的「前哨」行動巡查計劃,目標為1500幢於1987年或之前首次呈交建築工程圖則的住用及綜合用途建築物,主要針對一些欠缺年檢、消防設備有嚴重損壞、已有消防系統關閉要進行復修檢查的樓宇。
消防處消防區長羅建新表示,行動目的是要確保大廈消防裝置有效運作,排查消防裝置潛在隱患,提升居民對消防裝置信心,深化居民使用消防裝置知識。在執法行動方面,羅建新表示,針對大廈消防裝置年檢事宜,早前在全港展開特別執法行動,在東區、觀塘區及荃灣區巡查超過500幢樓宇,發現45座大廈未為消防裝置進行年檢,涉及34個業主立案法團,消防會採取執法行動提出檢控。
消防處本月8日亦發出兩份通函,新規定包括消防裝置有損壞時,消防裝置承辦商需要在顯眼位置張貼符合標準規格的損壞告示。另外,要求承辦商若需進行工程前,關閉任何消防裝置,必須進行影響評估,並要張貼大型通告,詳細列明相關資料,包括裝置關閉日期、關閉原因等,確保居民及物管公司知悉情況,以提高居民在裝置損壞或關閉期間的消防安全意識。
(來源:香港電台)
責任編輯:
孫佳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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