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廣宇
大埔宏福苑火災造成嚴重人命傷亡,震動全城,成為新一屆立法會上任後首個必須正面回應的重大民生議題。立法會日前舉行首次會議,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提出一項有關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工作的政府議案,經過近九小時討論,並獲得立法會議員支持下通過。
而事實上,是次討論不僅關乎單一社區的去向,更考驗特區政府在危機治理中,如何在「情、理、法」三者之間取得平衡。從即時應對而言,政府在事故後迅速設立援助基金、發放多項津貼、安排臨時住宿,又同步展開刑事調查及成立獨立委員會,整體反應較以往同類事故更為果斷,值得肯定。然而,真正困難之處並不在於「補救」,而是「復原」。
政府指出,宏福苑七座樓宇結構「內傷嚴重」,難以符合長遠安全要求,原址重建需時近十年,現實上難以成為可行選項,災民面對的,是一個不可回到原點的未來。行政長官在立法會強調處理安置問題要「情理法兼備」,其中「情」放在前,反映政府對災民心理創傷與不安處境的理解。
其實,對不少居民而言,安置方案不只是單位大小或價格問題,而是涉及社區連結、長者照顧、子女上學及家庭支援網絡的整體重建。若處理失當,即使方案在法律與程序上站得住腳,亦難以化解居民的焦慮與不滿。而值得留意的是,「情」亦不能凌駕制度公平。公共房屋及土地資源有限,任何「特殊中的特殊」安排,均可能引發公平性爭議,亦不宜輕易成為制度先例。正因如此,政府在設計方案時,必須清楚說明其特殊性,以清晰標準處理收購價格、樓換樓等安排,讓社會理解這是基於災害規模與制度空缺下的必要介入。
從「理」的層面,現行多元安置方案的方向正確。無論是現金回購、跨區或原區購買居屋、等價「樓換樓」,抑或為不願處理大額現金的長者提供替代選項,核心在於「有得揀、揀得合理」。但前提是資訊必須透明、節奏必須夠快。安置方案拖延愈久,衍生的業權、繼承及家庭變數便愈多,對災民與政府而言,都是額外風險。
至於「法」,宏福苑事件已清楚揭示現行樓宇維修、棚架管理、消防安全及工地監管制度的漏洞。政府展開跨部門改革、修訂相關法例、加強問責,方向無疑正確,但關鍵在於能否真正落實,而非止於檢討報告。獨立委員會的調查結果,理應成為制度重構的起點,而非事件的句號。
同時,事件突顯香港公共安全治理仍過度依賴人手巡查與事後執法。要真正補足制度短板,單靠修例並不足夠,必須同步推動科技治理的系統性升級。例如在樓宇安全與工程監管方面,引入物聯網感測系統,長期監測棚架穩定性、結構震動、異常位移及火警風險,並即時回傳數據,一旦出現異常便自動預警,可有效減少人手巡查的盲點。
在跨部門協作層面,現時屋宇署、消防處、勞工處等部門資料分散。筆者認為,若果能建立恒常化的跨部門數據平台,整合巡查、投訴及事故紀錄,並輔以人工智能分析,不僅可以提升災後應變效率,更有助於風險預警與資源精準投放,推動治理由「事後補救」轉向「事前預防」。
宏福苑的災後安置,既是對受影響家庭的交代,亦是新一屆立法會在良政善治道路上的首次重大考驗。唯有在同理心之上建立清晰規則,於制度框架內走出可持續出路,社會方能真正釋疑解惑,穩步向前。
(作者為工聯會副理事長、立法會議員、香港I.T.人協會會長、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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