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審訊期間,始終有別有用心者企圖將其犯罪行為包裝成所謂「政治迫害」,將黎智英塑造成「言論自由的受害者」、「民主鬥士」,又企圖將其打造成健康不佳、遭受不合理對待的「英雄」,但事實勝於雄辯,法院指出,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信念或新聞觀點而被定罪,而是因為他多年來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徑,早已越過任何容許言論自由的界線。
審訊中,控方提交逾8萬頁文件、2,200項證物,包括黎智英親自指導下屬推動「國際戰線」、直接請求外國政要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的明確紀錄,黎智英甚至在公開訪問中高呼「為美國而戰」。這些鐵證如山的事實,足以證明黎智英並非單純的「新聞人」,而是一名徹頭徹尾的「外國代理人」,利用媒體作為反中亂港的工具。
反華媒體將黎智英案稱作「作秀審判」、「虛假審訊」,完全是出於政治動機的抹黑。香港大律師公會在聲明中表示,該案是以公開聆訊形式進行,過程完全透明;有信心香港的司法界會繼續獨立地、保持政治中立地運作,不受外來的任何影響或干預。
文字整理:文如冰
視頻剪輯:Pidgeot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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