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南省紀委監委消息:經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紀委監委對許昌市委原書記史根治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史根治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規組織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違規安排使用公款購買高檔白酒用於公務接待;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濫用職權,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工程款催要、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史根治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河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河南省委常委會會議討論,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史根治開除黨籍處分;由河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中國共產黨河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河南省委全會時予以追認。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責任編輯:
文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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