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特區政府今日(2026年1月1日)宣布,行政長官委任及再度委任四個廉政公署諮詢委員會(即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和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以及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的成員。有關任期即日起生效,為期兩年。政府衷心感謝所有任期於2025年12月31日後屆滿的委員,並對他們為其所屬委員會作出的寶貴貢獻深表讚賞。
(一)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
行政長官再度委任陳智思(以其擔任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主席的身分)、何順文教授(以其擔任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主席的身分)、黃天祐博士(以其擔任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主席的身分)及林凱章為該會的成員。禤惠儀和廖宜建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
(二)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
行政長官再度委任陳智思為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主席。陳婉珊、李國興及劉敏儀獲再度委任為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的成員。郭惠光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
(三)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
行政長官再度委任黃天祐博士為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主席。劉家慧及莫仲輝獲再度委任為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成員。蔡宏興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
(四)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
行政長官再度委任何順文教授為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主席。劉碧堯、黃江天博士、容靜怡及鄺美雲獲再度委任為該會的成員。關明德博士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
(五)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
行政長官再度委任行政會議成員林正財醫生為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的主席。立法會議員陳文宜,以及劉振鴻均獲再度委任為該會的成員。立法會議員陳學鋒及陳家珮,以及周雯玲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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