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以來,春節能否燃放煙花爆竹為部分市民群眾所關注,為了回應公眾對傳統節日氛圍的期盼,同時兼顧超大城市公共安全與環境保護的需要,12月26日,成都8縣市陸續發布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對本區域的煙花爆竹燃放管理進行優化調整。
通告顯示,在成都8縣市劃定的限制燃放區域內,市民群眾可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十五這四天燃放煙花爆竹。
根據通告,在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8個成都縣市的部分區域,市民群眾可在限定時段燃放煙花爆竹。
除這8個縣市以外,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依舊執行禁止燃放政策。
據悉,成都8個縣市並非全域均可燃放煙花爆竹。目前8縣市均已公布劃定的禁止燃放區域,在禁止燃放區域外,市民群眾可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十五這四天燃放煙花爆竹。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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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佳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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