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弦)醫管局下月1日起實施公營醫療服務收費改革方案,專科門診每種藥增至20元,家庭醫學門診每種藥5元,兩者每次最多處方24星期的藥物,以每4星期為一個收費單位。
醫管局表示,調整藥費是希望有經濟能力的病人共同分擔藥費,以及加快創新藥物引進,推動針對嚴重疾病、癌症的新藥及基本藥物納入使用,也能讓患有嚴重疾病和罕見病的病人獲得藥物治療資助。
醫管局明年起亦增設全年收費上限,每人每年1萬元,無需進行經濟審查,適用於所有收費項目,自費藥械除外,預計約7萬名病人受惠。
醫管局表示申請人可經HA Go應用程序、醫院內一站式電子服務站和醫院繳費處提交申請,申請期限為每年1月1日開始至次年3月31日,每年度可以申請一次,處理申請需時約14天,獲批後該年度每次登記接受醫療服務前,需要申報符合資格並經系統核實後當次服務免費。另外若申請獲批前,累積醫療費用已超過1萬元,超出部分自動結轉至隨後年度,用於支付該年度合資格醫療費用,無使用期限,並會計入隨後年度累計支出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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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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