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優化教育教學環境,保障教師專注主責主業,教育部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中小學教師非教育教學負擔若干措施的通知》,對深化中小學教師減負工作作出系統部署。
《通知》從嚴格規範發文審核、清單管理督查檢查、優化社會事務進校園「白名單」制度、嚴控借調借用教師、精簡數據填報、完善課後服務保障、健全監測核查及強化部門工作協同等方面提出8條措施。
要點如下
●嚴格執行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年度清單管理制度,每年年初報教育部備案,未納入清單的事項一律不得開展。
●不得隨意設置創建示範、「一票否決」和簽訂責任狀等事項,嚴禁以調研、評估、指導、監測等名義變相開展督查檢查考核,不得以發文開會、留痕資料、台賬記錄作為評價依據。
●教育部對省級社會事務進校園白名單進行審核把關,每年春季學期開學前完成備案。省級社會事務進校園「白名單」總量一般控制在10項以內,未列入「白名單」事項原則上不得進入,每所學校每學期各類進校園活動不超過6次。
●嚴禁強制要求師生參與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不得要求教師承擔巡河護林、上街執勤、創城慶典、匯演展覽等非教育教學任務。
●上級機關、單位原則上不得借調中小學教師,不得以工作專班、跟班學習、交流鍛煉等名義變相借調。
●確因工作需要的,借調時間一般不超過6個月,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延長時間一般不超過6個月,並應當提前徵得派出學校和本人同意。
●嚴格規範管理中小學校承擔社會考試和教師監考任務,每校每年承擔社會考試次數不超過5次。
●法定節假日、周末、寒暑假等無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專任教師值班值守。
●除依法依規組織的必要培訓外,原則上不得要求教師參加非教育教學培訓,各類培訓時間安排應避開教學高峰期。
●教育部完善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推進教師隊伍數字化治理。應用程序不得設置打卡簽到、積分排名、統計在線時長等強制性功能,非必要不得強制要求教師上傳工作照片、視頻和軌跡等。
●加強面向中小學教師開展的填表、報數、統計等活動的統籌審批管理,不得安排教師從事教育教學以外的數據統計報表工作,非教育教學業務調研工作不得進入校園一線開展。
●課後服務應當安排在上課日及完成國家規定課程和學校教學計劃之後,結束時間應與當地正常下班時間做好銜接,嚴禁隨意擴大範圍。
●保障教師課後服務合理待遇,可統籌安排教師實行「彈性上下班制」,不得將課後服務情況與教師職稱評定、評優評先等硬性掛鈎,維護教師合法權益。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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