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旨在排除申請者赴美「攞福利」 律師:公然歧視
香港文匯報訊 美國國務院上周四(11月6日)證實頒布一項新指令,簽證官在審查永久居留簽證(即綠卡)申請時,需將申請人是否患有糖尿病、肥胖和其他慢性疾病納入考慮,若認為申請人有可能獲取綠卡後依賴公共福利,簽證官可拒絕發放簽證。移民律師警告此舉屬於大幅擴權,不排除有偏見或出錯,更與國務院自身的規定相悖。
美國廣播公司(ABC)報道,國務院在發送給員工的內部指導意見中直言,「某些疾病包括但不限於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統疾病、癌症、糖尿病、代謝性疾病、神經系統疾病和精神健康問題,可能需要數十萬美元治療費用。」該指引要求簽證官考慮申請人,是否有足夠經濟資源負擔醫療護理費用,若申請人可能成為美國的「公共負擔」,簽證官可判定其「不具備入境資格」。
糖尿病與心血管疾病屬於常見慢性疾病,部分患者需長期治療。報道指出,指引特別強調,「所有這些(指慢性疾病)都或需要昂貴且長期的照護。申請人能否在其預期壽命內支付此類護理費用,無需尋求公共現金援助、或由政府出資長期入住機構,需納入簽證考量。」
申請人親屬亦需被查
該指引還要求簽證官考慮申請人的親屬,包括申請人名下的受養人中,是否有人殘疾、患有慢性疾病或有其他特殊需求,需要長期照顧,以致申請人無法繼續工作。美國喬治城大學移民法專家傑諾維斯表示,該指令的措辭顯然是鼓勵簽證官和負責移民體檢的醫生,根據申請人既往病史,來推測其醫療費用以及在美國就業能力。
專家:大幅擴權
美國移民體檢原本僅檢查肺結核等傳染病,以及特定疫苗接種紀錄。專家指出,新規相當於大幅擴權,將慢性疾病與肥胖也列為簽證申請的重大考量項目,賦予簽證官更高裁量權。然而簽證官並非專業醫療人士,在審核資料時若立即實施新指引,可能引發很多問題。
非牟利法律援助組織天主教法律移民網絡高級律師惠勒表示,國務院《外交事務手冊》中,明文禁止簽證官依「假設性風險」拒簽,新的指引要求簽證官自行思考未來可能導致某種醫療緊急情況,又或帶來昂貴醫療費用的潛在因素,這種做法令人擔憂,簽證官沒有相關經驗,他們不應根據自己的個人知識或偏見作出預測。
傑諾維斯也指出,新規涉及的假設性風險範圍相當廣泛,「據我所知,目前簽證官審核部分永久居留簽證申請時,已存在一定程度的此類評估,但不像新規如此全面。如果新規即刻生效,顯然申請者接受領事面談時,會遇到許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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