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偉强 立法會議員

近年香港飲食業不景,海皇粥店選擇結業。然而海皇結業並沒有按僱傭合約發回欠薪、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等,只是發信着員工就法律權利及可向公司提出索償的金額等疑問諮詢勞工處,輕輕一句「清盤」便將破欠基金當作「提款機」,將支薪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海皇財務狀況惡化早已有跡可尋。據報道,其分店數量從高峰期的30間縮減至結業前的7間,在過去8個月內先後關閉5間分店,並多次傳出欠租及拍賣的消息,顯示早有財務問題;積金局亦揭露,海皇自去年12月至今年3月,未有為130名員工繳付強積金供款及附加費,涉款約57萬港元;種種跡象均令人合理地懷疑,管理層早已有不支薪的盤算。

海皇漠視僱員權益有三點,一是明知財務狀況持續惡化,卻未有及早向員工通報;二是欠供強積金,等同盜取僱員血汗錢;三是將所有責任推卸給破產欠薪保障基金。隨着今年取消強積金對沖,日後對於破欠基金的需求必然有增無減,不能被人蓄意濫用。

來自佛山的海皇員工吳小姐和李小姐等4名外勞,來港工作約1年,本月7號晚得知公司結業消息,8號就被要求搬離員工宿舍,而來港前繳納的約3萬元勞務費更可能化為烏有。內地現有14間相關機構核准的輸港勞務經營公司,勞務經營公司轉介勞工到港工作,最多可收取他們在港工資12.5%作為勞務費。若外勞是通過中介公司介紹到勞務經營公司,再轉介來港,更須在勞務費之外支付一筆非必要的所謂「中介費」。這些輸入勞工來港「搵食」,豈料開工不足一年,突然失去工作,還在結業後馬上被要求立即搬離宿舍,顯示海皇何等刻薄。

海皇涉濫用破欠基金,這股歪風邪氣絕不能助長。海皇是一家創辦了33年的大型企業,曾坐擁豐厚利潤,這一邊廂宣布結業,將責任推卸至破欠基金,另一邊廂創辦人卻在變賣豪宅圖利。

海皇涉嫌肆無忌憚濫用破欠制度,損害社會公義,特區政府必須展開調查,如發現有人違法,應予嚴厲懲治,捍衛勞工權益。受影響的海皇工友,應積極與工聯會及飲食業職工總會聯絡,尋求協助,盡快完成申索程序,討回應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