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爺兵

每年的三月八日被定為「國際婦女日」,就是大家口中的「三八婦女節」。在活動上有人突然提問:「女性力量是否需要被『定義』?」筆者的腦海中蹦出「為母則剛」這4個字,而同桌的一位演藝人認為女性不需要被定義。

另一位演藝友人則指不少女性已為自己「定義」了,理由是很多已婚的女性在婚後多選擇不再工作,在家中「相夫教子」,樹立賢妻良母形象就已為自己「定義」。雖然亦有不少女性仍獨立,不像古時的妻妾般成為男人的「附屬品」,只是她們都沒有考慮到若不在職場已代表跟社會脫節的問題,若婚姻有什麼變化,想再工作時,職場已不需要她了。所以覺得無論是已婚或仍單身的女性,不要再為自己定義,獨立有工作是生活上重要的一環。

女性急於在某個歲數要將自己「嫁出去」,除了接受「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的思維影響限制外,更重要的是很多女性認為如果沒有丈夫在身邊,會被人嘲笑沒有男人拜倒其「石榴裙下」是一件很丟臉的事,甚至懷疑自己的「魅力何在?」而設下「條條框框」,不能否認還有女性就算明知男方是「渣男」,喜歡在外「拈花惹草」背叛婚姻的大有人在,她們仍「願打願挨」,寧願忍受對方的「不忠」,亦不肯「離婚」;故此女性根本不需要被定義,因為是個人的思想行為,局外人又能說什麼呢!

演藝友人強調完全不是在鼓吹女性不婚,只是想說不論男性或女性也好,在談戀愛雙方「打得火熱」時,智商都會變為「零」,所以對別人的忠告同樣是「油鹽不進」。

男性與女性都不需要被定義,兼且「被定義」這問題根本不要單單指向女性,任誰都要對所作的選擇或決定負起後果責任,才是現世代所要求的「男女平權」核心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