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 溟 經濟學博士、經濟學家

2024年,中國內地貨物出口逾35,772億美元,同比增長5.9%,與2023年的同比下降4.6%形成鮮明對比。其中,機電產品大類的出口增長了8.7%,佔出口總值比重達到59.4%,出口淨增額佔各部類總淨增額的貢獻率更是高達75.1%。在機電產品中,出口增速最快和淨增額最大的類別均為集成電路、自動數據處理設備、船舶、汽車及底盤、家電,這五大類合計淨增860.48億美元,拉動全部出口增長2.5個百分點。不過,這裏既包含了高新技術產品,也有一般傳統機電產品。

根據筆者觀察,雖然高技術產品增勢良好,更多高科技屬性的新產品加速出海,自主品牌出口創歷史新高,但2024年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同比增速僅為4.8%;既低於機電產品大類,也低於全部貨物出口的增速。深究背後的原因,既有貿易壁壘升級導致對發達經濟體出口成本增加、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受擾,又有部分中國企業海外市場份額因實體清單限制而持續萎縮,更有東盟市場增量難以彌補歐美缺口、產業鏈自主可控能力不足等薄弱問題掣肘,還反映了高新技術產業加工貿易的梯度轉移和價值鏈攀升任重道遠等遠慮。在筆者看來,未來需要從市場、標準、產業鏈和政策支持等多方面發力推動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穩步回升。

對企業來說,應通過對外技術轉讓與擴散的方式帶動高技術產品、高附加值產品的出口,開拓國際市場,提升產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減少對價格戰的依賴,抵禦貿易摩擦帶來的衝擊,同時繼續優化出口結構,推動多元化布局,降低對單一經濟體的過度依賴。

建「備份工廠」轉移優勢行業產業鏈

在對華友好、適合布局近岸製造樞紐的國家、地區,企業應考慮和主要貿易夥伴深化產業合作,構建區域性供應鏈生態,建設「備份工廠」乃至轉移和建立部分優勢行業的完整產業鏈,提升採購、生產和價值創造的本地化率,降低簡單組裝加工比例以滿足對原產地溯源和實質性改變原則的要求,實現從「產地漂白」、「轉口規避」到「創造價值」、「共贏發展」的躍遷。此外,企業自身應建立專業化、國際化的合規管理體系,認真履行國際商業運營過程中的基本程序,修正自身企業研發、採購、生產、銷售等環節的具體標準,建立健全完善的匯報、審查機制,提前減少與化解產品出口中潛在的法律風險,提升風險甄別能力、預警能力、法律自證能力。

對國家而言,應多種方式深度綁定重點市場和新興市場,如憑藉「數字絲綢之路」建設,持續加強與「一帶一路」共建國家在數字經濟、人工智能、納米技術、量子計算機等前沿領域的合作,促進大數據、雲計算、智慧城市、衛星遙感、氣象預警等領域的共同建設、高新技術應用和公共產品供給。

重視對技術標準的應用和使用,也能為國家高新技術產業構建軟性護城河。未來可以考慮在與其他區域全面投資協定中嵌入5G、特高壓、電子信息行業、新能源汽車、光伏、風電等領域技術互認條款,建立共同開展技術研發和標準制定的區域性技術標準聯盟,同時利用好專利交叉許可模式和許可費抵扣形式降低海外訴訟風險,在東南亞、非洲等地區推廣中國技術標準並收取技術使用費以減少硬件出口份額。

巧用區域自貿協定降貿易風險

區域自由貿易協定,也可以用得好、用得巧。例如,可以重視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原產地規則中的關稅減讓優惠政策和區域價值成分累積原則,藉助締約方相關原材料和產業價值鏈,實現技術、製造、組裝等環節的協同,降低貿易風險,同時在泛區域化合作機制中努力淡化意識形態色彩、以務實取態提升話語權優勢。

對有關部門來說,可根據高新技術行業壓力差異,提高出口退稅目錄範圍和調整頻率,注重更新不可靠實體清單與提供風險預警報告,考慮完善技術出口信用保險制度,或為高新技術出口反規避調查相關訴訟提供專項補貼,助力企業應對海外合規要求、貿易調查和不合理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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