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申訴專員公署今日(22日)發表「當局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的工作」的主動調查行動報告,並向房委會及房協提出31項建議。房協回應報告時指,將仔細研究報告每項建議,並積極採納可行的方案;並計劃用5年時間,將「富戶政策」涵蓋至所有租戶,以及今年4月起推出舉報濫用公屋奬,鼓勵市民提供懷疑被濫用公屋的個案資料。
房協指,自2023推出舉報電子表格後,合共接獲的舉報由2023年全年的85宗,增加至2024年全年的超過400宗。
房協指,在加強打擊濫用公屋及確保善用公營房屋資源上,與政府的取態完全一致,並自2023起增撥資源,先後推出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措施及加強版「富戶政策」,當中部分措施包括:
‧丟空或非經常持續居住於單位的定義,由6個月縮短至3個月;
‧違反租約條款而被終止租約的租戶及家庭成員,5年內禁止申請公屋;
‧擴大現行「富戶政策」涵蓋範圍至所有簽訂新租約的租戶,要求租戶須每兩申報戶主及所有家庭成員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及其居住情況;
‧2024起和土地註冊處建立機制,主動查冊租戶是否擁有本地住宅物業;
‧若證實租戶嚴重違反租約條款,例如丟空單位、分租或轉租單位、在單位內進行不法活動或虛報資料等,房協將不予警告,直接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租約等。
‧於2024成立「房屋資源管理及營運組」,專責處理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的工作,組員包括前紀律部隊等具調查工作經驗的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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