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邊規劃不同步,一直以來都被大家所詬病。」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港澳及區域發展研究所副主任研究員劉雪菲認為,這種情況導致的最大問題,是後期產業導入時同質化競爭的可能性,「本來河套合作區想要打造的是深港協同的景象,但現在在產業方面形成了競爭,兩個城市各做各的,並不是一個好的創科生態。」

利益分配需兩地統籌

劉雪菲告訴香港文匯報記者,河套合作區深圳園區中很多香港高校研究院成果頗豐,但前期在深圳落地獲得當地資金、場地補助做出成績後,需回香港申請科研資金,首筆天使融資來源地(無論是內地還是香港)、使用範圍、科研項目落地所屬地等都有諸多限制。

兩地爭奪研究院科研成果的趨勢開始顯現。「最初研究院成立時,高校和內地政府表示是以成果為導向,為在深研究院提供很多幫助。然而真的等科研成果落地時,高校與區級政府層面實際已經無法統籌利益的分配機制了,此時我們需要上升到兩個城市政府層面,由深圳與香港聯合探討,對具體的成果作出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劉雪菲說。

港校宜先作初步轉化

今年,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成立河套條例立法工作專班。「這種制度非常好,港高校面臨的這些兩難的問題,可以在專班的制度下去進一步健全、去商討出來一個雙方都接受的方案。」劉雪菲表示,以6所在深圳園區建立研究院的香港高校為例,可先在香港進行大學研究的初步轉化,後期的製造環節放在河套深圳園區或大灣區其他城市來進行。「同時,香港園區未來引入什麼樣的企業、什麼樣的中介服務機構,科研人員在人文交流及居住環境等環境訴求上,要與深圳一側進行協同,並打造其獨特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