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部城市公共交通領域的行政法規,《城市公共交通條例》將於12月1日實施。《條例》強調,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要明確公共交通優先發展原則,城市人民政府是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責任主體。堅持城市公交的公益屬性,政府是發展城市公交的責任主體,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其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本期節目關注:新規出台,城市公交如何駛向未來?
新規出台 對公交行業是一場及時雨
國家發展改革委綜合運輸研究所城市交通中心主任 程世東:當前整個行業面臨前所未有的兩大挑戰:首先是客運量近十年來持續下降,同時有比較大比例的老人免票,整個經營收入在大幅度下降,相應的政府補貼壓力越來越大,整個行業的財務可持續面臨着嚴重挑戰。《條例》裏一些政策和措施非常有針對性,為解決這兩個問題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坐車的人少了 為什麼還要強調公交優先?
國家發展改革委綜合運輸研究所城市交通中心主任 程世東:我認為並不會因為客運量的下降而弱化公交優先的地位。因為我國城市道路資源非常有限,在有限的道路資源下,不能允許所有人都開車上下班,特別是早晚高峰。需要一部分人選擇對道路資源佔用比較少的集約化的公共交通出行方式,這樣可以讓城市的公眾出行效率最大化。另一方面,公交是綠色出行方式,對於減少環境污染、降低碳排放都是非常重要的舉措。為了我們的天空更藍,為了我們實現雙碳的目標,也需要繼續秉承公交優先的發展戰略。
新規涉及了哪些制度保障?
國家發展改革委綜合運輸研究所城市交通中心主任 程世東:整個《條例》是非常全面的,比如說提高公交的吸引力和競爭力,包括路權優先、站點覆蓋率,讓大家到站點更加便捷。對於解決財政的財務的可持續性問題,總體上來講是讓政府的輸血和企業的造血相結合。
未來公交服務 將如何讓生活更便利?
國家發展改革委綜合運輸研究所城市交通中心主任 程世東:我覺得定製公交還是非常有潛力的,現在很多城市已經開通了定製通勤公交以及助學公交,已經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另外,未來社區巴士和地鐵的接駁巴士,也有很大的發展空間。當然這就需要更好的、更小的這種車型和更好的經營方式,包括是不是可以開放給民營社會資本企業來經營,都有很大的空間。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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