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了《關於調整我市普通住房價格標準的通知》,於9月1日起在全市範圍內統一執行。
根據《通知》內容,根據各園區、鎮街普通住房2024年上半年平均交易價格情況,按照單套住房建築面積計算,東莞市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實際成交價格按園區、鎮街劃分為四類標準:
一類標準:南城街道、松山湖高新區、東城街道、濱海灣新區,價格標準為低於38633元/平方米(含本數);
二類標準:莞城街道、長安鎮、大朗鎮、萬江街道,價格標準為低於36175元/平方米(含本數);
三類標準:鳳崗鎮、塘廈鎮、寮步鎮、厚街鎮、虎門鎮、大嶺山鎮,價格標準為低於27877元/平方米(含本數);
四類標準:黃江鎮、高埗鎮、道滘鎮、沙田鎮、清溪鎮、茶山鎮、石龍鎮、樟木頭鎮、石碣鎮、東坑鎮、望牛墩鎮、麻涌鎮、橫瀝鎮、常平鎮、洪梅鎮、中堂鎮、橋頭鎮、企石鎮、石排鎮、謝崗鎮,價格標準為低於19435元/平方米(含本數)。
該標準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在東莞市全市範圍內統一執行。
責任編輯:
梅琬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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