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今日(23日)提醒已完成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文憑試收生計劃)網上報名及確認程序的同學須於7月23日至8月4日期間,登入指定網址查閱錄取結果、遞交補錄申請及查閱補錄階段的錄取結果。
相關同學可登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頁內的「香港文憑試招生錄取(學生端)」(錄取系統)查閱錄取結果。院校將按第一至第四志願分批公布首輪錄取結果,詳情如下:
第一志願錄取結果—7月23日(星期二)下午3時起
第二志願錄取結果—7月26日(星期五)下午5時起
第三志願錄取結果—7月29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
第四志願錄取結果—7月30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
若同學達到最低錄取要求(即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三級或以上,數學科達到第二級或以上,以及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取得「達標」的成績),但於首輪公布未獲錄取,可於7月30日(星期二)下午4時至8月1日(星期四)下午4時期間,經錄取系統完成網上遞交補錄志願的程序。在遞交補錄志願的階段,同學可填報兩所院校志願。院校將按第一及第二志願分批公布補錄階段的錄取結果,詳情如下:
第一志願補錄結果—8月3日(星期六)上午11時起
第二志願補錄結果—8月4日(星期日)上午11時起
獲院校首輪錄取或補錄的同學將於稍後收到有關院校以郵寄或電子方式發出的入學通知書。
責任編輯:
宋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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