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候任區議員舉辦地區治理培訓班。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會後表示,政府向今屆區議員介紹了履職監察機制的指引,以及會議常規。指引規定區議員的會議出席率不可低於80%、要開設議員辦事處、每年要向區議會主席提交工作報告等。指引中亦列有負面行為清單,包括不能擾亂會議秩序、要遵守利益申報機制等。

麥美娟指出,如果有區議員被質疑沒有盡責履職,在當區區議會過半數成員贊成,或者當區3名區議員聯署的情況下,身兼區議會主席的民政專員,可以向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反映,成立監察委員會。監察委員會由5人組成,包括一名非區議員,以及4名非當區區議員。監察委員會經調查後,向局長建議懲處方式,包括口頭警告、罰款、停職,以及停止發放約滿酬金等。如果涉事區議員不服結果,可以向政務司司長提出申訴。指引的詳細內容將於稍後發布。

被問到今屆的區議員都是愛國者,政府預計會否有區議員違反指引,麥美娟指,對今屆區議員充滿期望,不能認定他們未上任就先犯「校規」。至於有意見擔心民政專員權力過大,麥美娟指,履職監察機制的權力在於局長,強調機制是為了確保區議員盡責履職,與當區居民保持緊密聯繫。

地區治理培訓班由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主講,為時1.5小時。培訓班在北角社區會堂舉行,分成上、下午兩班,出席上午班的區議員分別來自灣仔區、中西區、九龍城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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