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西九龍重案組近日進行代號「銳劍」的針對操縱未成年少女賣淫活動,成功瓦解一個操縱未成年少女賣淫的集團。行動中,拘捕4名賣淫集團的骨幹成員,包括一名女主腦涉嫌操縱未成年少女賣淫以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一名嫖客涉嫌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以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並發現4名被操控賣淫的少女,年齡介乎15至17歲,其中一名為被家人報稱失蹤的少女。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行動)警司鍾雅倫今日(4月1日)表示,該賣淫集團運作超過一年,分工明細,主腦是一名37歲本地女子,以通訊軟件創立群組使用一些「幼幼」、「學生妹」的字眼、以及少女的性感照片吸引嫖客。其他集團成員主要負責招攬少女,以及安排交通接送少女到不同酒店接待嫖客。
警方在經過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在前日(30日)採取拘捕行動,成功拘捕一名37歲女主腦及三名助手,分別是2名19及29歲的男子,以及一名18歲的女子,另外亦拘捕一名43歲的嫖客,檢獲現金超過1.5萬、名貴手袋、首飾、波鞋、香水等。警方更在一名賣淫集團助手電話中發現逾千段兒童色情影片。

警方提醒家長,留意子女去向及上網習慣,提醒他們上網時要格外小心,了解他們的生活習慣,若發現子女突然擁有一些不是以他們能力可負擔的名貴用品,就要提高警覺。警方表示會繼續打擊誘使或者操控未成年少女賣淫的非法活動。
警方重申,「操控他人非法性交或賣淫」屬非常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以判處監禁14年;而「製作或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可以分別被判最高八年及五年監禁。最後「與13歲同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可以分別被判最高終身及五年監禁。警方呼籲各界關注,包括家長、教師及社工等,大家都有責任保護青少年。

責任編輯:
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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