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港獨」本土恐怖組織「光城者」企圖針對公共設施和法院實施炸彈恐襲,今年7月被警方國安處拘捕14名成員,當中7人早前被控干犯香港國安法中「串謀恐怖活動」罪提堂還柙後,前日警方再採取行動拘捕7人,指涉宣揚顛覆國家思想,控以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昨日(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所有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及須還柙,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並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11月3日再提訊,屆時會進行轉介區域法院審訊程序。
7名被告分別為男倉務員蔡永傑(20歲)、男售貨員陳右津(25歲)、中六女生郭文希(18歲)、男學生阮×謙(16歲)、女生梁×允(16歲)、男學生蔣周×儒(16歲)及女學生尹×蕙(15歲),全部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指於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5月6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1)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及(2)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控方昨由高級檢控官李庭偉代表,一眾被告則分別由大律師黎家傑、魏俊、莊靜敏、黃纓淇及助理律師陳奕勤等人代表。7名被告中,郭文希早在警方國安處於今年7月5日的行動中被捕,其後並被控以一項「串謀恐怖活動」罪,還柙至12月17日再提訊,但她前日再度被捕及被落案控告多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郭文希昨在庭上就本案未有申請保釋,其餘6名被告則有提出保釋申請,但均被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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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丁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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