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反中亂港大台「民陣」終於在上月解散,可是「民陣」長期勾結外部勢力,有收受外國黑金之嫌疑,坊間一直有意見指「民陣」犯下的種種罪行不能藉解散一筆勾銷。今日(29日)立法會大會上,有議員關注政府追究「民陣」的法律責任工作,包括會否加緊依法追究「民陣」的組織及人士的責任,以免有人潛逃海外。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今日在立法會大會上提出一項口頭質詢,他表示,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民陣」發起了多場集會和遊行,期間示威者不時高叫鼓吹暴力抗爭的口號,而活動結束後經常有示威者作出暴力衝擊行為,不少青少年參與違法。此外,「民陣」涉嫌洗黑錢、勾結外國勢力和違反《香港國安法》,警方亦於上月15日「民陣」宣布解散後發出聲明表示,正跟進「民陣」涉嫌違反《社團條例》的罪行,並會繼續追究有否任何組織及人士違反《香港國安法》和其他香港法例。何君堯表示,關注當局執法部門會如何追究其歷任召集人和幹事及其成員團體的相關法律責任,以免有關的嫌疑人潛逃逍遙法外。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會上回應時表示,執法部門必定本着「有法必用、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處理有關情況,執法部門必然會追究其刑事責任不會讓他們逍遙法外,就「民陣」這個組織,政府於今年4月根據《社團條例》要求他們提交成員活動及資金情況,可是有關組織並未有依時提交相關資料,有關社團已涉嫌違反相關條例,為免影響執法部門今後的調查工作,暫時不便透露詳情。
鄧炳強指出,「民陣」在黑暴期間多次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警方亦已就相關的條例作出調查,並採取到相應的執法行動,包括有「民陣」主要成員因2019年期間於九龍組織及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及後已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而判監。此外,同年「民陣」於港島進行的未經批准的集結,有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警方會積極調查其他相關的案件,並在適當的時間採取拘捕。鄧炳強重申,即使民陣早前已宣布解散,可是若有關人士及組織所犯下的罪行並不會因為解散及其中成員辭職抹走,特區政府一貫的立場是依法辦事,任何人及組織涉嫌違反香港的法律,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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