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自修例風波以來,網上起底暴力的恐懼令不少市民終日不安,言論自由得不到保障,更有不少青年因受到網上謠言及虛假資訊蠱惑參與暴動,令各界關注到監管網上言論的重要性。事實上,歐美國家近年亦明白到網絡環境不受監管所產生的危害,不少國家亦因此採取不同措施,遏制網上起底、散布虛假資訊等行為,不過除了「如何問責」外,「向誰問責」亦同樣重要。澳洲法院上周裁定傳媒機構需為社交平台專頁上的網民留言負責,毫無疑問能為香港未來訂立相關法例提供借鑑。

自從互聯網興起,誰人應為網上言論負責就一直備受社會關注,一般而言發表言論者當然要負第一責任,但一旦涉及匿名言論就變得難以判斷。到社交平台興起,不同機構及個人都可以在平台設立專頁或群組,匿名或非匿名的網民又可隨時在不同專頁留言,這當中除了涉及境外網絡處理,亦涉及到平台與專頁之間的權責關係,令網上言論責任歸屬變得愈來愈複雜。

現時全球多國都已經陸續立法,要求社交平台營運商為平台上的專頁及網民言論負責,認為營運商有責任防止平台上出現虛假資訊或仇恨言論,亦有責任打擊起底等行為。上周澳洲最高法院的裁決則更進一步,認為除了平台本身外,經營社交平台專頁的機構(或個人),都需要為專頁的言論環境負責,若然專頁上出現起底或仇恨留言而沒有被處理,相關機構便需要負上相關法律責任。

澳洲的裁決證明,互聯網不能成為法外之地,也不能存在監管的空白或灰色地帶,政府有責任亦有必要完善法律,將監管網上留言和網民行為的責任,落實到每個相關機構、每個負有相關責任的個人。雖然本地法律難以針對在境外運作的平台營運商,但不代表受本地法律監管的專頁營運方不用負責。

這樣做除了可以確保網民不會有法不依、知法犯法外,亦可以確保不同社交平台或經營專頁的機構,能夠自覺主動監管平台和專頁上的留言內容,而不能再以「網民言論不代表機構或平台立場」等理由推諉責任。

近日不少立法會議員都建議港府制定包括《網上虛假資訊法》及社交媒體業務守則在內的互聯網監管法例,澳洲的裁決可能為未來相關立法提供借鑑,確保所有負有相關責任的機構或個人,都要為網上言論負起責任。 ●郭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