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 賀鵬飛 南京報道)中共揚州市江都區紀委、監委今日通報2起違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紀律的案件,當地3名黨員幹部拒不執行疫情防控規定聚集飲酒,以及1名工作人員以志願者工作證出入農貿市場、拒絕出示健康碼,分別受到政務記過和政務警告處分。
據通報,8月18日10時許,江都區武堅鎮教育助理張先進,邀請鎮社會治理局治安主任潘井仁、合新村建東組、建新組、三馬組組長潘德勝及合新村2位村民等四位鄰居至其家中聚餐。當日中午,5人共飲用白酒2瓶。隨後,張先進、潘德勝分別受到政務警告處分;潘井仁因還存在不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破壞並翻越疫情防控卡口路障,且在實行居家健康監測期間擅自外出與張先進等人聚餐飲酒等問題,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此外,8月19日8時許,江都區仙女鎮陳莊村經濟聯合公司經理助理吳林松未攜帶居民出入證,僅攜帶志願者工作證,駕駛汽車攜帶共同居住的父母二人去菜場買菜。9時許吳林松等人返回小區西門,陳莊村工作人員及志願者按要求對三人進行查驗時,吳林松拒絕出示健康碼且未阻止其父對志願者進行辱罵。隨後,吳林松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江都區紀委、監委指出,以上問題,暴露出在當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該區仍有少數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政治站位不高,責任意識不強,作風不嚴不實,全區廣大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特別是農村黨員幹部要引以為戒,帶頭做到疫情防控期間不串門、不聚集、不聚會、不聚餐,嚴格執行測溫、查驗健康碼及出入證等封控措施,保障各項防控措施執行到位。
責任編輯:
李知微
評論成功,請等待管理員審核...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