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17歲黑暴少年黃臨福於前年10月14日向旺角警署投擲汽油彈被捕,及後與其他共12人潛逃離港在內地水域被捕,至去年底未被深圳法院起訴,移交回香港後還柙至今。他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有意圖而企圖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兩罪。案情透露,被告曾在社交通訊群組中透露想成為「全職魔法師」以及為「烈士」報仇。法官姚勳智明言控罪相當嚴重,將案件押後至7月26日求情及判刑,其間待索被告更生、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但警告即使報告結果對被告有利,法庭判刑時也不必然跟從報告。
被告黃臨福為越南籍中二學生,案發前曾在WhatsApp多次提及投擲汽油彈及仇警言論。被捕時,他身穿全黑裝束,包括T恤、褲、鞋、手袖、鴨舌帽等,並以黑頸套蒙面,頸上掛着護目鏡,左前褲袋有一個打火機。其背囊有強烈汽油味,警方在其袋中檢獲兩塊燒焦布料。
案情指,前年10月13日晚上9時許,一群黑衣人以汽油彈在旺角警署正門大規模縱火,警方其後派員在警署所有出入口站崗。14日凌晨約1時15分,旺角警署閉路電視錄到黃臨福及21歲男子林小雄,燃點手上汽油彈並擲向警署近通菜街側門,兩枚汽油彈均着地爆開但沒有起火。
黃臨福其後沿通菜街逃跑,林小雄則沿太子道西跑向花園街方向。偵緝警員13989在現場目擊事發經過,與其他警員拘捕黃臨福。黃在警誡下表示「因為我好嬲,唔鍾意政府,所以我就掟汽油彈」。
稱1時掟彈 與案發時間吻合
警方其後在查看黃的手機時,發現案發前兩天起,黃以通訊程式WhatsApp與名為「Erie叔叔」的人多次談及用汽油彈襲擊警方,聲言「我的志願要燒死班popo(警察)為烈士報仇」,更透露自己想當所謂「全職魔法師」。14日凌晨,黃向「Erie叔叔」透露會在1時正投擲汽油彈,與案發時間吻合。警方其後於黃臨福住所搜獲3枚汽油彈,他在警誡下承認物品為他管有。
黃臨福去年4月因缺席聆訊被法庭發出拘捕令,於同年8月因涉嫌潛逃,被扣留在深圳鹽田公安分局。同年12月30日,深圳市鹽田人民檢察院宣布不起訴未成年的黃臨福及廖子文,並將兩人移交香港警方。黃回港後原被加控不依期歸押罪,早前獲控方不予以起訴。
法官姚勳智昨日在黃臨福認罪後表示,同案的21歲被告早前以監禁5年為量刑起點,認罪減刑後仍被判囚3年4個月,今次索取報告僅基於被告年紀,即使報告結果對被告有利,法庭也不必然跟從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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