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宣揚「港獨」和攬炒暴力的活動在社會上有所收斂。但隨着大學新學期展開,宣「獨」宣暴活動有在大學校園抬頭之勢,一些大學學生會利用迎新等名目,為黑暴洗白、挑動仇恨、抹黑國安法,又在校園張貼「港獨」文宣和利用校園媒體宣「獨」,已經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這些現象,引起社會高度警惕和憂慮。大學校園不是法外之地,大學管理層、政府教育當局和警方對此都應高度重視,採取強有力的教育引導和懲戒措施,及時剎住歪風,保障青年學子免受「獨暴」毒害,否則就是大學管理者失職、政府失職。

去年下半年修例風波引發連場黑暴,理大、中大等多所大學更淪為重災區。自去年6月至今年2月,警方共拘捕了7,613人,涉參與暴力示威活動,學生佔整體被捕人數超過四成,當中大專學生就有1,774名,是比例最高的群組。這些本應在學校好好讀書成長的學生,淪為黑暴分子,坐牢的坐牢、潛逃的潛逃,有些至今還在等待法律裁決,社會對他們落得如此下場既氣憤也心痛。痛定思痛,根本原因是教育出了問題。莘莘學子長期被一些別有用心的政棍用「違法達義」「公民抗命」等歪理荼毒,校方沒有及時對青年學子循循善誘,而是任由歪理邪說把學子引入歧途,最終走上犯罪道路。在去年黑暴期間,多所大學校園猶如暴徒天堂,但大學管理者畏縮退讓,甚至答應不合理乃至違法要求,變相鼓勵、縱容煽暴學生胡作非為。不得不說,在避免部分學生走上歧途這個問題上,部分大學管理層乃至一校之長,是嚴重失職的。

隨着學校暫停面授教育,加上香港國安法實施,校園亂象暫時止息,但隨着新學期展開,宣「獨」宣暴活動又在大學校園開始抬頭。多間大學學生會以「迎新」等名目公然散播鼓吹暴力、挑動仇恨、抹黑國安法的言論,以美化黑暴、污衊警方作政治洗腦,煽動新生「挺身而出」。煽「獨」煽暴文宣在校園內鋪天蓋地,甚至利用校園電視台播放煽「獨」節目,情況令人側目。對於這種勢頭,大學管理層想必看在眼裏,但卻未見有所行動,令人失望擔憂。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0至23條,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或顛覆國家政權,即屬犯罪。特區政府亦在國安法實施後聲明,類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含有「港獨」或顛覆國家政權含意的口號,違反香港國安法。香港警方自7月以來已多次對有人在街頭展示「港獨」標語,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採取執法行動。大學校園不是法外之地,對於校園內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及其他本地法律的行為,大學管理層、教育部門乃至警方都有責任採取相應的措施,撥亂反正。

首先是大學管理層,必須汲取以往的教訓,改弦更張,認真檢討校政管理缺失,以負責任的態度,對校園內的違法宣「獨」煽暴行為,嚴格執行校規校紀,乃至應訂立新的必要的規章來嚴懲違紀違法行為。與此同時,大學應加強對學生進行基本法、國安法的教育,確保學生守法紀、明事理、行正道。其次是政府教育部門應該對大學管理訂定指引,明確哪些行為應該被禁止,切實負起監管責任。政府作為大學的出資方,又是社會的管理者,不能以所謂「大學自主」作為懶政的借口。再次,警方對校園內的涉嫌違法行為有無可置疑的執法權,應盡快以行動展現執法意志。

大學校園是培養社會棟樑之所,全社會都有責任確保青年學子免受「港獨」、暴力的荼毒。亂象面前,教育當局和執法機構都必須盡快在教育政策和執法上有所行動,維護國家安全和良好管治的底線。

責任編輯: 許宣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