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為確保立法會換屆選舉投票日的市面整體運作暢順,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昨日見傳媒時宣布,將於投票日當日在轄下部門特別設立「投票日統籌及支援中心」,靈活調配額外人手在投票日上班,初步相信當日會增調逾萬名公務員值勤,並為值班公務員提供一切可行措施,便利公務員及市民行使投票權。她強調,投票是公民的責任,公務員有示範作用,但政府不會要求公務員就投票作出任何形式的證明,也不會要求公務員有任何投票傾向。
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向常任秘書長及部門首長發出指示,於12月7日在轄下部門特別設立「投票日統籌及支援中心」。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各部門會按局方發出的指示,靈活調配額外人手,動員公務員全力支援投票日的工作,確保市面正常有序,防範可能出現的風險或事故,保障全港各區投票過程暢順。
發言人指,投票日當日在投票站和點票中心負責選舉工作的公務員有3萬多人。此外,不同部門一向有人手在星期日值勤,包括負責維持社會秩序和治安的紀律部隊和負責在星期日向市民提供民生服務的單位,這些部門會按需要增加值勤人數,亦可在公眾設施設立支援協調服務點。
楊何蓓茵補充:「部門在我們今天(昨日)發出指引後,需要按他們個別情況,計算他們需要多少,但我們估計一定是五位數字,一定是上萬的(增撥)人手。」
由於當日要上班的公務員人數較以往多,局方要求各部門必須為值班的公務員提供一切可行措施,包括:允許當日值班公務員有序短暫離開工作崗位前往投票,「先投票,後上班」,或提早下班前往投票,以節省往來的交通時間;值班公務員可按現行規定獲發補假或超時工作津貼。
另外,各部門需安排充足的替補人手,確保公共服務不受影響;安排發還往返辦公室和其所屬票站的交通費予值班期間前往投票的公務員。楊何蓓茵表示,會容許使用最快捷的交通工具,包括的士車費。至於補假或申領交通費是否需提供投票證明,楊何蓓茵重申不會要求公務員提供投票證明,但如果有公務員濫用措施,是很嚴重的行為失當,會透過紀律機制嚴肅處理。至於申請補假的同事,亦不需要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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