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特朗普對《紐約時報》提出高達150億美元(約1,165億港元)的誹謗訴訟,《紐時》行政總裁萊維恩(圓圖)回應,強調訴訟缺乏法律依據,並指控特朗普正運用一套打壓獨立新聞的反媒體策略。
萊維恩在《金融時報》會議上指出,現已存在一套反媒體策略手冊,並以土耳其及印度為例,說明這些國家雖有選舉,卻同時壓制對政權的反對聲音。她表示,「在那些地方,這套反媒體策略的具體做法,就是騷擾記者、抹黑獨立新聞。而這正是我們眼下所見的情況。」她重申《紐約時報》「不會被嚇倒」。
特朗普在佛羅里達州聯邦地方法院提出訴訟,指控《紐時》長期成為民主黨左派的傳聲筒,並帶頭散播針對他的不實指控。特朗普聲稱「《紐時》長期被允許隨意造假、抹黑與誹謗我,現在結束了。」
此案標誌着特朗普對媒體法律行動的再度升級。自2024年3月以來,他已第四度對美國主要新聞機構提出數十億美元誹謗訴訟。今年較早時,美國廣播公司(ABC)與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新聞網分別以1,500萬美元(約1.16億港元)及1,600萬美元(約1.24億港元),與特朗普達成和解,支付的款項用於特朗普規劃中的總統圖書館。此外,特朗普亦於7月因《華爾街日報》報道其曾向已故富豪淫媒愛潑斯坦送贈含裸女畫像的生日卡一事,對其索賠100億美元(約777億港元)。
研究言論自由問題的專家普遍認為,特朗普的訴訟缺乏依據。哈佛法學院第一修正案教授圖什尼特批評,「這宗訴訟蔑視的不只是真相,還包括美國民眾、司法體制,以及所有值得尊重的美國傳統。」
評論成功,請等待管理員審核...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