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曉芳 北京報道)2025金融街論壇年會金融法治平行論壇28日舉行,現場發布《證券司法保障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報告》,首次公布證券公司回訪標準、投訴標準。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昨在論壇表示,香港不僅可作為北京企業出海或與外方合作的融資平台,還可為北京金融法治建設提供參考,並協助北京培養金融法律服務人才。
報告顯示,北京金融法院自2021年3月建院至2025年8月,共受理證券商事案件10,942件,證券糾紛案件數量持續保持高位。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數量為10,768件,佔證券欺詐責任糾紛案件的99.8%。
報告顯示,從被訴發行人分布看,2021年3月至2025年8月,北京金融法院受理證券糾紛案件涉及67家發行人,案涉市場板塊分布情況如下:上交所主板20家、深交所主板16家、創業板16家、新三板10家、北交所1家、港交所4家。除科創板之外,北京金融法院審理的證券案件對所有市場板塊全覆蓋。2021年3月至2025年8月,北京金融法院受理證券糾紛案件標的總額達459.28億元人民幣。
香港助力內地金融法治建設
林定國表示,香港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擁有以普通法為基礎的高度法治環境。「以北京為基地的各類企業出海或與外方合作時,香港可作為融資平台,同時香港還可為北京金融法治建設提供參考,並以累積的經驗和知識協助北京培養金融法律服務人才」。他認為,確保所有金融活動嚴格依法進行、所有違法者受到法律制裁,是維持大眾對金融制度信心的關鍵,同時為確保監管框架能回應新挑戰,香港會根據市場發展與新興風險,不斷檢視現行機制並調整相關法例。
香港學院培訓內地國際化人才
談及涉外法治人才培訓,林定國表示,律政司在去年11月正式啟動成立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是為內地法律界人士提供能力建設、知識和經驗分享的平台。他認為,在「一國兩制」下,香港必須更加善用制度獨特優勢,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其中重要一環就是加強與北京及內地其他城市在金融法治建設方面的合作」。他期待與北京相關金融法治建設單位共同探討制定落實具體措施,深化合作,攜手提升涉外法治建設水平。
報告指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民事案件案由規定》,在證券糾紛二級案由下,設置了證券欺詐責任糾紛、證券交易合同糾紛、金融衍生品種交易糾紛、證券投資諮詢糾紛等17個三級案由。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證券糾紛案件中,證券欺詐責任糾紛案件10,792件,佔據首位。
證券欺詐責任糾紛案件中,根據證券欺詐行為的表現不同,分為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證券內幕交易責任糾紛、操縱證券交易市場責任糾紛、欺詐客戶責任糾紛4個四級案由。其中,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數量為10,768件,佔證券欺詐責任糾紛案件的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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