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在回歸前後的六年內,曾先後兩次發生航機降落的嚴重意外,均涉及中華航空的客機,其中1993年華航一架波音747-400客機在三號強風信號下,於舊啟德機場着陸後衝出跑道末端墜入海中,機上10人受傷。1999年,華航一架麥道MD-11客機,在香港發出八號西北烈風或暴風信號下降落赤鱲角的香港國際機場,結果右機翼觸地折斷至機身「反肚」並起火,3死50人傷。經調查,兩次事故均涉及人為錯誤。
以1993年的事故為例,肇事華航客機當日接近中午在跑道餘下2,300米着陸,但機長未有按正常操作即時啟動反推減速裝置,同時節流閥被移動,引致自動煞車及擾流被解除。客機着地後控制滑行的任務由機長交由經驗不足的副機長負責,未能有效操作強勁側風中的滑行,機長到跑道剩餘不足900米才啟動反推裝置,但客機未能煞停,衝出跑道末端墜入海中。
至於1999年的事故,肇事客機當時傍晚6時許準備降落時,不但有狂風暴雨,且側風按計算達26節,已超出安全範圍,但機長仍決定降落。客機着地時下降速度達每秒18呎,高於麥道公司設計的最高上限,在側風中着陸的客機,右面起落架先着地,未能承受撞擊力即時折斷,引致右機翼近機身附近斷裂,右面油箱漏出的燃料着火,機身向左翻滾並衝出跑道左面草地,全機上下倒轉並爆炸。
香港民航處事後調查顯示,客機機長及副機長需負上最大責任,其中機長未能就下降速度過快作出補救,導致飛機墜毀;副機長更兩次犯錯,向機長提供錯誤資料。 ●香港文匯報記者 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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