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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規管網約車 構建出行新格局

2025-10-16 04:25:03 評論

聞正聲 時事評論員

《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昨日在立法會獲得通過,為網約個人化點對點出行服務提供一個受監管、規範化和公平的經營環境,讓市民可享用合法網約車服務之餘,出行安全亦得到更大的保障。今次成功落實網約車規管制度,再一次突顯現屆特區政府「敢於破局、事不避難」,成功為香港解決又一個「老大難」問題,絕對值得市民欣賞和支持。

政府決心立法規管網約車服務

正如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在《條例草案》動議恢復二讀辯論的總結發言中指出,長遠來說,規範化網約車服務,有助重塑香港整體點對點個人化服務,令服務現代化、司機年輕化、市民選擇多元化。事實上,香港是全球發展密度最高的城市之一,據統計有接近九成的出行人次都選擇使用公共交通服務,比例位居世界前列。正因如此,涉及公交的管理和運作,除了必須高效,更要足夠多元化,才能滿足市民的不同需求。隨着智能手機和互聯網等應用科技愈趨普及,加上十一年下來,使用網約私家車服務早已成為市民的生活日常,現屆特區政府決心破除一切障礙,藉正式立法落實網約車規管制度,保障市民出行的安全和利益,值得點讚。

香港的點對點出行服務,以往主要由的士承擔,然而的士服務近十多年都備受詬病,濫收車資、拒載、「兜路」、「揀客」等等,問題不絕於耳,網約車平台提供的網約私家車服務亦因此應運而生。運輸署於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委託顧問公司以電話調查和實地問卷形式收集市民使用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包括以網約方式召車)的習慣和的士司機接受乘客訂單的情況。根據顧問公司的推算,現時每日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乘客量約為88萬人次,當中的士和網約車分別佔約 69萬人次(78%)和19萬人次(22%),代表現時每五程由個人化點對點交通工具提供的服務當中,約有一程由網約車提供,可見需求頗為殷切。

杜絕炒賣讓網約車服務回歸初心

昨日通過的《條例草案》,為全新的網約車規管制度奠定堅實的法律基礎,同時亦已充分平衡高效監管和網約車業界的實際需要,包括:私家車車主必須以個人名義登記才能夠載客,為車輛申請營運許可證時,車齡須低於12年。至於提供網約車預約服務的網上平台亦須申請牌照,若無牌經營,最高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一年。

網約車司機質素方面,新的網約車規管制度要求,司機須通過的士司機筆試,且五年內無嚴重違規,若任何人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可被取消駕駛執照一年至不多於三年。除了上述規定外,筆者認為最值得市民點讚的,是特區政府在新制度下除了規定「一車一司機」外,更表明不會考慮透過競投方式分配牌照,避免網約車服務演化成租務市場,甚至淪為炒賣工具,變相成為的士的翻版。這種安排能確保網約車服務回歸「純粹提供出行服務」的初心,不至於像的士服務般,因經營牌照異化成炒賣商品,而出現服務「走樣變形」的情況。今屆特區政府汲取過往的經驗,真正做到懲前毖後,這種正面、迎難而上的施政態度,令人欣賞。

的士網約車一同「做大個餅」

網約車規管制度落實,部分的士業界或會擔心利益受損。業界有這種想法很正常,但實屬過慮,畢竟網約車平台在本港營運已超過十年,不管有沒有新的網約車規管制度,網約車平台亦不見得會消失;反而有了法定規管制度後,在「有競爭才有進步」的金科玉律下,點對點出行服務的市場或因此更受消費者青睞,的士業界和網約車一同「做大個餅」,賺取更多收入。

再者,陳美寶亦多次重申,的士與網約車絕對不是零和博弈,兩者各有優勢,可以共存互補。的士獨特和固有的優勢不會因網約車服務規範化而改變;陳美寶的說法非常有道理,的士可以「接街客」、在的士站候客,甚至在運輸署特別劃出的指定限制區上落乘客,加上的士本身亦可合法提供網約服務,這些都是網約車不能比擬的優勢。今次《條例草案》獲得通過,最大效果是網約車可透過共享經濟的模式釋放閒置運力,為市民提供更多元化的選擇,得益的始終是市民大眾。可以說特區政府引入規管網約車制度的願景,是達至的士、網約車、市民三贏的局面。

現屆特區政府施政,始終秉持「必須有變革精神」、「要進一步革新」,以及建立「以結果為目標」的團隊。今次落實網約車規管制度,足證特區政府敢於破局,不會受限於任何過時及未能適應時代需要的條條框框;在香港已存在十多年的網約車爭議終於隨着《條例草案》畫上句號。接下來,相信特區政府會繼續和各持份者聚焦討論磋商,積極敲定規管制度下的各項技術細節,讓市民可以盡快享受可靠、安全和受監管的網約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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