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關於加強商業銀行互聯網助貸業務管理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下稱「助貸新規」)將落地實施。該規定第一條即明確了「互聯網助貸屬於互聯網貸款,應當嚴格遵守《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下稱「《網貸管理辦法》」)等監管規章制度。」

據南方都市報10月1日報道,今年中開始,不少受理法院開始認可網貸平台(主要為小貸公司)的金融機構身份,並參照24%利率作為量裁標準裁定違約金、逾期罰息。這對於尚存36%利率產品的大型網貸平台來說,如何取捨將成為重要選擇。
公布網貸合作方
民營銀行龍頭微眾銀行合作方達382家
外資銀行中富邦華一銀行合作機構最多
9月22日,上海銀行零售互聯網助貸合作機構正式公示,合作方共計19家,包括銀聯數據服務有限公司、浙江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金支付有限公司等各類企業。
9月16日,民營銀行龍頭微眾銀行公布信貸業務第三方合作機構名單,合作方高達382家,分為營銷獲客、擔保增信、催收服務三大方向。
9月12日,徽商銀行官網公布《互聯網貸款業務合作機構一覽表》,包括9家營銷獲客合作方、11家「共同出資發放貸款」合作方、8家支付結算合作方、3家風險分擔(融資擔保公司)合作方、8家逾期清(催收)收合作方。同日,富滇銀行公布合作名單,總計15家。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7月以來,至少有8家外資銀行公布了相關合作方,分別是富邦華一銀行、渣打銀行、東亞銀行、韓亞銀行、開泰銀行、友利銀行、國民銀行、南洋商業銀行。合作方分為商業銀行、保險公司、民營銀行、消費金融、小貸公司、流量平台(大型互聯網公司)、頭部助貸平台、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等。其中,富邦華一銀行合作機構最多,達52家,友利銀行最少,僅一家。
24%利率漸成新息費紅線
今年中開始有受理法院認可網貸平台金融機構身份並執行24%利率
息費紅線一直是網貸、助貸平台運營方、合作方及用戶最為關心的話題。
2017年《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審判工作的若干意見》(下稱「《金融審判工作意見》」)中第二項第2點指出,「嚴格依法規制高利貸,有效降低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貸款人同時主張的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和其他費用過高,顯著背離實際損失為由,請求對總計超過年利率的24%部分予以調減的,應予支持。」
《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版)則規定,人民法院不再支持借貸雙方約定利率中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部分(「4倍LPR」)。
司法實踐中,今年上半年及之前,法院在網貸案件中裁定違約金、逾期罰息時,基本是以《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年12月版)中的四倍LPR作為量裁標準。不過,今年中開始,不少受理法院認可網貸平台(主要為小貸公司)的金融機構身份,並參照24%利率執行。
例如,裁判文書網9月13日披露的一份判決文書顯示,借款人吳某在深圳市某小額貸款公司借款利率35.98%,在將吳某告上法庭後,小貸公司將利息及罰息支付要求降低至24%。對此,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區人民法院認為,該小貸公司系具備放貸性質的金融機構,故借款利率應以年利率24%為限。
如此轉變,正與今年4月1日公布的《助貸新規》息息相關。該規定第一條即明確了:「互聯網助貸屬於互聯網貸款,應當嚴格遵守《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監管規章制度。」同時明確提出:「商業銀行應當完整、準確掌握增信服務機構實際收費情況,確保借款人就單筆貸款支付的綜合融資成本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審判工作的若干意見》等有關規定,切實維護借款人合法權益。」
南都記者同時注意到,友利銀行在公布合作方時,同時公布了相關產品的情況說明,明確提出該產品年化利率最高不超過24%。
大型網貸平台尚存36%產品
綜合利率仍接近36%被用戶投訴
平台以何種標準進行新老劃斷待解
銀行合規與法院判決等多方助推、引導下,網貸產品24%主流標尺線日益明晰,對尚存36%產品的大型網貸平台來說,如何取捨將成為重要選擇。
實際上,在銀行的白名單裏,有部分平台仍被用戶投訴稱綜合利率接近36%。
除第二部分判決書所提「35.98%」借款利率外,9月16日,海南省臨高縣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書顯示,被告王某某於2024年5月8日和原告(小貸公司)簽訂了《借款協議》,協議約定,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幣45000元,借期12個月,借款年利率35.98%,按月等額本息還款。
另在消費保、啄木鳥、黑貓等投訴平台,近期均有對網貸平台高利息的用戶投訴。例如,9月22日,有用戶在消費保稱,自己於2025年9月19日下載的某網貸產品,貸款申請全過程沒有明確界面顯示利率,實際利率很高,平台反饋強調「國家禁止發放36%以上(貸款),自己在此限度內」。9月23日,有用戶稱,在該平台的借款合同顯示年利率36%,實際還款中發現包含了擔保以及會員費用。
這些反饋並未全部給出明確的借款日期,2025年下半年來,也有用戶顯示貸款綜合利率在24%內。如啄木鳥平台,9月3日有消費者上傳截圖顯示,自身6月28日在某網貸平台的貸款利率為24%。
有行業人士向記者分析,對平台來說,除了是否保留36%產品外,另一個需要面對的問題,是下決心砍掉超24%產品的情況下,以何種標準進行新老劃斷——是主動犧牲利潤,調降存量貸款息費,還是僅對主動要求調減,甚至逾期的借款人降低息費要求。
《助貸新規》強調,商業銀行應當加強互聯網助貸業務貸後催收管理,發現存在違規催收行為的,應當及時糾正,情形嚴重的,應採取終止合作等措施。《網貸管理辦法》同樣顯示,商業銀行不得委託有暴力催收等違法違規記錄的第三方機構進行貸款清收。商業銀行應明確與第三方機構的權責,要求其不得對與貸款無關的第三人進行清收。商業銀行發現合作機構存在暴力催收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立即終止合作,並將違法違規線索及時移交相關部門。
而存在(或曾經存在)36%產品的平台正是暴力催收投訴重災區,在上述三個平台,較多借款人表示在某網貸平台逾期後,遭遇「冒充公檢法」、「騷擾親友」、「公開個人照片」等各類催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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