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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譯站】《六祖壇經》西譯難題 一詞多譯存疑義

2025-09-25 04:08:35 教育

《六祖壇經》是記載禪宗第六代祖師慧能生平事跡及佛學思想的一部著作。在佛教的傳承體系中,「經」是用來指代釋迦佛所說的法,而佛之外的古代印度佛學大師對經的解釋則稱為「論」。

佛教傳入中國之後,隨着漢人對佛法的理解的深入,也開始對佛教典籍作闡釋,他們的著作則被稱為注、疏,其中只有禪宗六祖慧能的《六祖壇經》以「經」命名,足以說明其在佛教典籍中的特殊地位。

這部經書的名字,黃茂林翻譯為Sutra Spoken by the Sixth Patriarch Wei Lang on the High Seat of the Gem of the Law(Message from the East).在這一翻譯中主要體現了:①由六祖慧能所說,②表明了是高座升壇,③以Gem of the Law來翻譯法寶。

以Law來翻譯「法」並不是非常適合佛教用語的翻譯。依據佛教的慣例,「法」基本上翻譯為dharma,該詞原本為梵語,已經被英語吸收。楊波斯基的翻譯與馬克瑞譯本一樣,以platform sutra來翻譯「壇經」,同時the sixth patriarch來翻譯六祖,只不過楊波斯基以副標題的方式說明了以敦煌文本為母本。

馬克瑞同樣也以translated from the Chinese of Tsung-pao告訴讀者是以中文宗寶本為母本。萬佛城譯本則是以Dharma Jewel來翻譯「法寶」,以platform sutra翻譯「壇經」,以sixth patriarch來翻譯六祖,同樣以With the Commentary of Tripitaka Master Hua來表明是以宣化法師註釋的版本為母本。蔣堅松是以漢語拼音Tan Jing來翻譯「壇經」,並以The Sutra of Huineng作為副標題來說明該經的屬性。

部分譯本梵語書寫不規範

對於《壇經》中提到的經典翻譯,如《金剛經》,上述列舉的譯本都是以Diamond Sutra來翻譯,其中黃茂林還以Vajracchedika or Diamond Cutter作為補充說明。

《楞伽經》在黃茂林、蔣堅松、萬佛城譯本中譯為Lankavatara sutra,在楊波斯基和馬克瑞譯本中寫作Lan.kāvatāra Sutra,兩種譯法雖然相似,都是以經文梵語來翻譯,但前者的梵語書寫並不規範。

關於《法華經》,黃茂林以梵語Saddharma Pundarika Sutra來翻譯,同時還以Lotus of the Good Law Sutra作為英語解釋。需說明的是他的梵語書寫是不規範的。楊波斯基、馬克瑞、蔣堅松的譯本中均翻譯為Lotus Sutra,沒有給出對應的梵文。萬佛城譯本則是以Dharma Flower Sutra,是對「法華經」三個字的字面翻譯,以Dharma為「法」的翻譯,以Flower為「華」(花)的翻譯,以sutra為「經」的翻譯。

《涅槃經》的翻譯,在黃茂林和蔣堅松的譯本中寫作Maha Parinirvana sutra,為不規範的梵語書寫模式。在馬克瑞和萬佛城的譯本中則寫為Nirvana sutra,是Maha Parinirvana sutra的簡寫,同樣也是不規範的梵語書寫模式。

關於《淨名經》的翻譯,黃茂林、蔣堅松、萬佛城譯本均寫作Vimalakirti Nirdesa Sutra,為不規範的梵語。楊波斯基和馬克瑞的譯本中則寫作Vimalakīrti Sutra,其中的維摩詰翻譯屬於正確的梵語,但是「經」的梵文應寫作「sūtra」,在譯本中也有不規範的地方。馬克瑞還以威瑪拼音的方式將《淨名經》譯為Ching-ming Ching。

關於《菩薩戒經》的翻譯,黃茂林、蔣堅松、萬佛城譯本均譯為Bodhisattva Sila Sutra。其中Bodhisattva是菩薩的梵語,sila的標準梵語為śīla,是戒的意思,sutra梵語應為sūtra,譯為「經」,所以Bodhisattva Sila Sutra正確的梵語當為Bodhisattva śīla sūtra,是「菩薩戒經」的字面翻譯。楊波斯基譯本寫作P'u-sa-chieh,為威瑪拼音的翻譯方式。馬克瑞翻譯為Sutra of the Bodhisattva,可譯為「菩薩經」。

實際上《菩薩戒經》又稱為《菩薩地持經》,梵語當寫為Bodhisattva-bhūmi-sūtra,並非Bodhisattva śīla sūtra,這也體現出譯者對於《菩薩戒經》可能並非十分了解。

●方海博

香港恒生大學翻譯及外語學院兼任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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