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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字水】除盜安民恤刑平獄 「于青天」美譽傳天下

2025-09-18 04:06:39 教育
●圖為于成龍畫像。 資料圖片
●于成龍有「天下廉吏第一」之稱。圖為其故鄉山西省的于成龍廉政文化園。 資料圖片

中國幾千年的歷史長河中,貪官實在不少,幸好清官也有很多。但像于成龍這樣清廉的就極為罕見。他為官二十餘年,以卓著的政績和廉潔清苦的一生,深得百姓愛戴,並以「天下廉吏第一」享譽朝野。

于成龍,山西人,生於明朝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曾在崇禎十二年(1639年)參加鄉試,中副榜貢生,但因父親年邁有病,需人照料,而沒出仕。順治十七年(1660年),他以44歲之年,才離開妻兒,接受清廷委任,到偏遠的廣西羅城任縣令。那時羅城剛隸屬清朝不足兩年,局勢未穩,百廢待興。城內只有居民六家、茅屋數間,而縣衙也是茅房而已。

于成龍首先在城鄉建立保甲,嚴加緝捕罪犯。他又深入查訪農事,農閒時則帶領百姓修民宅、建學校、築城牆,招四方流民開墾及耕種荒田。他對新遷入新居的農家,親為題寫楹聯,以示鼓勵,深得民心。他又用軟硬兼施的策略,化解了一些地方豪強欺壓百姓的問題。

三年間,羅城大治,出現百姓安居樂業的新氣象。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龍升任四川合州知州,他離開羅城時,百姓嚎哭追送數十里。

由明末到清初,四川遭逢流寇和戰亂,人口銳減。于成龍赴任的合州,屬下有三個縣,在冊人口僅百餘。他到任後,首先革除弊政,嚴禁官吏勒索敲詐百姓。為了使荒蕪的土地得到開墾及復耕,規定土地凡有種植者,即屬其個人所有。同時,要求各縣注意為新附的百姓解決定居問題,和一些開墾時遇到的困難。

他再為農民區劃田舍,登記註冊,借貸耕牛種子,並明確規定三年不收田租。獎勵墾荒本是清初基本國策,他極有效地推行了這一政策。也由於招民墾荒政績顯著,兩年後他擢升為湖廣黃州府同知。他也在黃州任同知4年、知府4年。

微服出行 「以盜治盜」

清初,盜賊是社會上一大問題。黃州盜賊猖獗,有白天劫財傷人,嚴重影響地方安定和百姓的生活。為了解盜情,于成龍多次微服出行,親自訪查。他對情況了解後,一方面強力緝捕盜賊,另一方面,則以「寬嚴並治」來安頓歸順的盜賊。而且,他竟然運用「以盜治盜」這怪招,很快就令黃州地方安定下來。

于成龍在詞訟、斷獄方面鐵面無私,頭腦敏銳而細心,善於從常人忽略的細節上發現問題,排解了許多地方上發生的重大疑案、懸案,使很多錯案冤獄得到平反,百姓稱他為「于青天」,可媲美宋代的「包青天」。而他的刑法思想,對滿清一代影響深遠,其判例成為後世參考(取代「有如案例」)。

康熙十七年(1678年),于成龍升任福建按察使,離開湖北時,依然只有一捆行囊,兩袖清風,沿途只以蘿蔔為乾糧。他在福建上任伊始,即做了一件為民稱頌的事。是因當時清廷為對付台灣鄭氏的反清力量,實行「海禁」政策,地方官員亦不顧連年兵禍,民不聊生,動不動就以「通海」的罪名濫捕濫殺,甚至興起大獄,有時目的只在勒索敲詐。

于成龍到任後,堅決主張對很多可疑案件重審。就在他力爭和主持下,有千多名無辜百姓免遭屠戮和牢獄之災而獲釋。

翌年,于成龍升任福建省布政使,而得巡撫吳興祚特上疏朝廷,譽薦他為「閩省廉能第一」。自此,于成龍得到朝廷賞識和破格詔用,先後升任直隸巡撫、兩江總督。不過,他官階愈高,他的生活愈見清苦。他帶頭實踐「為民上者,務須躬先儉樸」的原則,禁止奢侈之風。

他在直隸之任上,常常只喝糠粥;就算去到魚米之鄉的江南,也只是喝粥吃菜。有人說他「終年不知肉味」,因而江南的民眾親切地稱他作「于青菜」。他天南地北的四處為官,都不帶家眷。他與髮妻闊別20年後才得一見,他的清操苦節享譽當時。

據說當于成龍出任兩江總督的消息一傳出,南京的富豪即棄穿絲綢,改穿布衣才敢見他。而一些士大夫更即減少僕從排場、減少飲宴豪奢。有些不法之士和奸商等,則一片恐慌,劣行先自收斂約束。

于成龍逝世後,南京「士民男女無少長,皆巷哭罷市」。他去世時,「將軍、都統及僚吏入視,惟笥中綈袍一襲、床頭鹽豉數器而已。」連康熙也破例親自為他撰寫碑文,作為對其廉潔一生的表彰。

●雨亭 退休中學中文科教師,從事教育工作四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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