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芷珊)飛機乘客的離境稅由下月1日起,由現時的120元增至200元,預計香港特區政府每年收入可增加約16億元。不過同日起,政府把豁免繳付離境稅的乘客範圍擴展至涵蓋乘搭飛機抵達機場,或以其他方式經過出入境檢查抵達香港,然後於抵達當日或下一日(即最多48小時)於機場乘搭飛機離境的乘客。機管局將設立新的電子申請平台,一站式處理獲豁免的旅客申請退稅,乘客可於離境日起28天內遞交申請,並設有現金、信用卡或其他電子方式的退稅。
屆時,符合條件的旅客退稅時,需準備繳稅證明,例如已繳付飛機乘客離境稅的電子機票、入境香港時使用的證件,以及離境航班的登機證。
年收減6.7億 促進旅遊零售
根據去年航空客運統計數字,豁免安排每年可惠及約83萬名航空轉機乘客及約250萬名多式聯運轉機乘客,政府每年收入可能減少約6.7億元。
機管局機場運行執行總監姚兆聰昨日表示,過往中轉旅客抵港後會直接離港,並未進入香港市區,期望新政策能鼓勵旅客於中轉(48小時內)期間可到香港各區旅遊景點遊玩,從而促進旅遊及零售相關行業的發展。他舉例,目前使用「經珠港飛」客運項目旅客,及乘坐海天中轉大樓快船服務的合資格旅客,均可獲退還離境稅。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曾指出,雖然將離境稅由每名乘客120元加至200元,但只佔市民和旅客的整體出行開支很小部分,對飛機乘客影響輕微。不過,為了提高香港國際機場競爭力,政府考慮持份者意見後,決定擴大條例下的豁免範圍。新增豁免有助吸引更多乘客使用機場,從而鞏固香港作為國際航空樞紐的地位;且由於會有更多轉機旅客在逗留期間在酒店住宿和本地消費,豁免將帶來正面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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