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有工程公司職員在為香港耀能協會安裝智能設備時,竟藉工作之便犯案牟利,在該協會兩間位於長沙灣及秀茂坪的院舍假天花上,安裝合共8部俗稱「礦機」的加密貨幣挖掘設備進行盜網偷電挖礦賺「外快」,一個月內偷電近9,000元。警方於上周四(4日)接獲相關報案,經調查後,翌日拘捕該工程公司兩名涉案男職員。協會表示高度關注事件,並會積極配合警方調查。
疑遭非法安裝「礦機」進行盜網偷電「挖礦」的香港耀能協會,是一間為中樞神經系統創傷而致身體殘障人士提供康復和發展潛能、協助融入社會的香港社福機構。上周四(4日),深水埗警區接獲該會報案,指位於長沙灣蘇屋邨院舍,近月出現網絡不尋常緩慢跡象,經該協會的資訊科技部檢查後,發現有不法分子在該院舍內的假天花安裝5部俗稱「礦機」的加密貨幣挖掘設備。
此外,該協會亦發現其在秀茂坪安泰邨的另一院舍,亦出現同樣網絡緩慢跡象,經調查後亦發現遭人在假天花上安裝3部「礦機」。
一個月偷電近9,000元
深水埗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偵緝督察伍梓穎昨日表示,警方經深入調查及分析後,發現有工程公司藉正常工作機會,於8月協助該協會在有關院舍安裝智能設備時,趁機把「礦機」連接至院舍的網絡及電力系統,挖掘加密貨幣。警方在接報後翌日採取拘捕行動,分別在旺角及深水埗區以涉嫌竊取電力罪拘捕兩名分別32歲及33歲的本地男子,他們俱在該間工程公司工作數年。
調查顯示,相關的加密貨幣挖礦機需24小時不停運作,亦要有穩定的網絡連接,以便維持挖掘加密貨幣。調查同時發現,相關儀器需要非常龐大的電力供應以維持24小時運作,僅在8月,該協會相關院舍的每月電費支出額外增加8,000元至9,000元。伍梓穎指出,在今次案件中,警方留意到有工程公司在進行工程期間安裝了一些相關儀器,以偷取顧客的網絡及電力,但初步相信今次是該公司的單一事件,並不涉及集團式犯案。
香港耀能協會表示,兩間院舍揭發事件後立即報警及通知社會福利署,警方已接手調查事件及拆除挖礦機。協會強調對事件高度關注,會積極配合警方調查。而相關院舍目前如常運作,團隊將一如既往繼續在良好的環境下盡心盡力照顧舍友,讓他們在認知、體能、閒餘興趣、融入社區等各方面得以全面發展。
警方呼籲市民在委託工程公司進行裝修或者安裝期間,應該安排相關人員留意安裝的過程,防止不法之徒藉此安裝一些裝置令市民蒙受損失。市民亦應多加留意電費單或網絡使用量,如果發現不尋常變動,應立即作出相關檢查或通知警方。
警方重申,竊取電力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任何人無適當的權限而不誠實地使用電力,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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