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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頻道搞手煽惑罪上訴 法官駁回兼警告

2023-03-19 04:39:39 香港
◆修例風波期間,有市民受網上所發布的煽暴訊息影響,作出破壞社區罪行。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019 年修例風波期間,「SUCK Channel」Telegram 頻道擁有人及管理員伍文浩被法庭裁定7項串謀煽惑罪成,於去年5月被判囚6年半。他不服定罪,前日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並親自陳述上訴理由,被法官彭偉昌逐一反駁,指上訴人只是重複原審時已提出的所謂疑點,亦無法指出原審犯錯之處。為了不讓他「覺得冤屈」,法庭願免費提供審訊錄音光碟讓他重聽,但伍打退堂鼓。彭官遂駁回其上訴申請,須繼續服刑,並發出「減時命令風險警告」。

案發時26歲的上訴人伍文浩報稱為電腦技術員。控罪指,他於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期間在TG「SUCK Channel」發布煽暴訊息,被控「串謀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串謀煽惑他人犯縱火」、「串謀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串謀煽惑他人製造炸藥」、「串謀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串謀煽惑他人犯暴動」、「串謀煽惑他人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為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七罪。

暫委法官許肇強當時在裁決時指出,伍作為頻道擁有人,不單提供發布煽惑訊息的平台,授權其他管理員發布訊息,更以「SUCKER」名義發表煽惑訊息,必然是與其他身份不詳者達成協議,非法煽惑他人參與犯罪行為。涉案帖文加劇破壞社會安寧的風險,即使訊息並非由上訴人發布,但他擁有剔除帖文的權限,卻任由訊息廣傳,罪責無可推卸,終判其監禁6年6個月。

上訴提重複理由 官指原審無犯錯

伍文浩不服定罪上訴,法官彭偉昌在本周五開庭時指,伍曾申請法援,但法援署評估後認為他沒有勝訴機會,所以拒絕其申請。伍文浩提出的其中一個上訴理由稱,證據顯示有4個裝置可登入涉案頻道,他在原審時已提出這些裝置可能由其他人操控及發布訊息,但原審法官沒有考慮。彭官反駁,案情指部分訊息確由伍發布,且他身為管理員有權阻止他人發布,但仍容許他人發布涉案訊息已有罪。

伍又稱曾在原審時提到在相關應用程式安裝時間,遲於部分控罪日期,如此控罪就不成立。律政司一方反駁,伍在原審時沒有提出該爭議,且該應用程式安裝時間並不是關鍵,因為可以隨時刪除再安裝。

彭官指出,伍提出的上訴理由在原審時均已觸及,伍也未能指出原審何處犯錯,且原審不但處理技術上的問題,還考慮了環境證據,並作出詳細分析,從而裁斷伍作為頻道管理員,積極參與管理,不可能不知道頻道正在發布煽惑訊息,而辯方的大律師郭憬憲相當有經驗,辯護方式「進取」,若提出重要理據後原審官沒有處理,理應會「第一個話畀法庭聽」。

向被告發「減時命令風險警告」

伍稱,自己忘記了在審訊哪一天提出相關證據,彭官告訴他可購買法庭謄本,但提醒他不要浪費法庭時間。其後,彭官指為了不令伍「覺得冤屈」,建議免費向伍提供法庭審訊錄音,讓他細聽及作紀錄,再指出在何處曾提及此證據,但彭官提醒伍:「你知律政司唔係唔勤力,如果佢最後發現你講大話、誤導法庭,就唔係幾好啦!」上訴人聞言後決定不申請光碟。

彭官最終駁回伍的申請,判詞將在3個月內頒下,同時向伍發出「減時命令風險警告」,即上訴人有權就法庭決定提出上訴,但假若上訴再被駁回,法庭有權頒令上訴人在聽候上訴期間的關押期不計算入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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