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辦國辦印發《意見》 促鄉村醫衞體系健康發展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衞生體系健康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指完善鄉村醫療衞生體系,是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迫切要求,也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應有之義。意見提出,堅持把人才隊伍建設擺在重要位置。發展壯大醫療衞生隊伍,把工作重點放在農村和社區,尊重人才價值和成長規律,立足在崗鄉村醫生現狀,加強適宜人才培養和引進,推動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打造一支專業化、規範化鄉村醫生隊伍。
因地制宜合理配置鄉村兩級醫療資源
意見提出,要優化鄉村醫療衞生機構布局。根據鄉村形態變化和人口遷徙流動情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鄉村兩級醫療衞生資源,宜鄉則鄉、宜村則村,提升鄉村醫療衞生機構單體規模和服務輻射能力,從注重機構全覆蓋轉向更加注重服務全覆蓋。重點支持建設一批能力較強、具有一定輻射和帶動作用的中心鄉鎮衞生院。常住人口較多、區域面積較大、縣城不在縣域中心、縣級醫院服務覆蓋能力不足的縣,可以在縣城之外選建1至2個中心鄉鎮衞生院,使其基本達到縣級醫院服務水平。加強邊遠地區、民族地區以及山區(高原)、海島、牧區、庫區等特殊地區村衞生室建設。推進鄉村醫療衞生機構一體化管理,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逐步將符合條件的公辦村衞生室轉為鄉鎮衞生院延伸舉辦的村級醫療服務點。
擴大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規模
意見以較大篇幅規劃「發展壯大鄉村醫療衞生人才隊伍」,提出多渠道引才用才,例如逐步擴大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規模,完善協議服務政策,地方可根據實際需求面向農村規範培養擬從事全科醫療的高等職業教育層次醫學生。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依法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到2025年,鄉村醫生中具備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比例提高到45%左右,逐步形成以執業(助理)醫師為主體、全科專業為特色的鄉村醫療衞生服務隊伍。
分類解決鄉村醫生養老和醫療保障問題
同時,意見提出要完善收入和待遇保障機制,並分類解決鄉村醫生養老和醫療保障問題。
健全防範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風險機制
在「提高農村地區醫療保障水平」方面,意見提出要持續健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機制。落實分類資助農村低收入人口參保政策,繼續對農村特困人員參保給予全額資助、對低保對象參保給予定額資助;完善符合條件的易返貧致貧人口資助參保政策,資助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籌資標準合理確定。強化高額醫療費用支出預警監測,建立健全防範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風險長效機制。
意見並要求,要建立鄉村醫療衞生體系健康發展督導評估機制,中央和省級層面加強對地方政府政策保障、人員隊伍建設等重點任務進展情況的綜合督導評估,並將其作為鄉村振興有關督查考核的重要內容。
到2025年的目標任務
主要目標任務:鄉村醫療衞生體系改革發展取得明顯進展。
具體內容:
◆鄉村醫療衞生機構功能布局更加均衡合理。
基礎設施條件明顯改善。
智能化、數字化應用逐步普及。
中醫藥特色優勢進一步發揮。
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顯著提升。
鄉村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處置能力不斷增強。
◆鄉村醫療衞生人才隊伍發展壯大,人員素質和結構明顯優化,待遇水平得到提高,養老等社會保障問題有效解決。
◆鄉村醫療衞生體系運行機制進一步完善,投入機制基本健全,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格局初步形成。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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