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海關於2016年調查一宗跨國售賣冒牌手袋案期間,揭發一對夫婦在7年間利用多個銀行戶口,處理來自20多個國家共逾3,000項不明來歷的匯款,折合超過4,200萬港元,與夫妻兩人的財務狀況及稅務紀錄完全不相稱,懷疑洗黑錢,遂於2019年拘捕及控告夫婦4項洗黑錢罪,兩人在區域法院受審後,上月31日被裁定全部罪成,昨被分別判囚2年半及3年9個月。海關已向法庭申請凍結及充公夫婦犯罪得益共約3,500萬元資產。
海關申凍結約3500萬元資產
兩名被告依次為女子潘靜侃及其丈夫陳小荣,兩人共面對3項洗黑錢罪,指於2009年至2016年,利用公司、個人及親友戶口清洗犯罪得益;另外陳亦面對多一項洗黑錢罪,指於2011年至2015年,利用自己的戶口洗黑錢。
法官葉佐文昨宣判潘入獄2年半,陳為案中主腦,則被判入獄3年9個月。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署理高級監督鄧惠顏昨在庭外表示歡迎法庭的裁決,相信有關裁決具阻嚇作用,以及清楚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她指本案調查時亦遇到不少挑戰,包括涉及跨國元素以及錯綜複雜的資金流向,須與海外執法機構合作長時間追蹤犯罪得益。以及因應疫情關係,海外證人無法到港,須向法庭申請使用視像設備遙距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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