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先生與太太以及17歲的兒子之前住在深水埗一間80呎、租金5,200元的劏房,當得悉成功申請入住「南昌220」時,劉先生與其他住戶人人帶着一臉喜悅搬入,但現在卻滿臉愁容。面對僅餘8個月的租約,劉先生表示:「營運機構曾叫我哋去申請元朗區的過渡性房屋,但搬過去兩年後又要再搬,搬來搬去唔知要損失幾多錢,好費力。」
再住回劏房新添傢俬難處理
劉先生指出,搬來搬去首要難題是如何處理現有的傢俬及大型電器。去年搬入「南昌220」時,他除了從劏房帶走電視櫃、一張飯枱及電腦枱外,還重新添置了大型傢俬,「如果到時(租約期滿)仲未上到樓,可能要住返劏房,我們現有的傢俬及大型電器到時放唔到,應該怎樣處理?到日後分配到公屋時,可能又要出錢購買新傢俬及家電,來來回回都是錢,對我們基層市民來說是一個重負擔。」
盼政府有「完美跟進」
劉先生認為,過渡性房屋政策原本是「德政」,但租約過短卻造成「擾民」。他表示,身邊不少朋友被選中入住過渡屋,但見到其遭遇後也卻步起來,「佢哋都覺得兩年(租約)太短,搬來搬去太麻煩,覺得住過渡屋仲麻煩過住劏房。」劉先生希望政策有個好的開頭,亦需要一個完美的跟進。
●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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