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暉 時事評論員

由於黎智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警方查封壹傳媒資產,《蘋果日報》等媒體關停。壹傳媒作惡多端,這是本港傳媒生態的一次撥亂反正,符合社會利益。但偏偏有一些傳媒、學者惺惺作態地為《蘋果日報》「唱讚歌」,將《蘋果日報》美化、神化,更加將《蘋果日報》與新聞自由拉上關係,彷彿沒有《蘋果日報》就是新聞自由的末日一樣。這種說法說白了就是和攬炒派與外部勢力同一個鼻孔出氣,是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神化《蘋果日報》只會繼續毒害新聞自由,繼續宣揚《蘋果日報》毒化社會的價值觀。

《蘋果日報》自26年前創刊以來,就不斷以「煽色腥」的手法敗壞傳媒風氣,引入偷拍跟蹤、拍攝「走光相」等採訪手法,為社會各界和傳媒同業所不齒,其關停對本港傳媒生態有百利而無一害。偏偏有個別學者卻為《蘋果日報》「唱讚歌」,歌頌其「屢創先河」,「相當成功」。又認為其「煽色腥」的爭議到後期已經改變,更「在歷史關鍵時刻,扮演重要角色,監察社會功能亦做得有聲有色」。

不顧道德的黑心傳媒

這種說法完全是美化、神化了《蘋果日報》。事實上,就連壹傳媒的攝記,都坦誠《蘋果日報》的偷拍是將道德放得很低,是沒有底線地做新聞。試問這種只顧銷量不顧道德的黑心傳媒,對社會又有何正面意義?

更有甚者,個別學者將《蘋果日報》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認為《蘋果日報》消失後,「報業中的激烈的反對聲音很難生存,傳媒界生態將會很差」云云。記協主席陳朗昇更不理事實,批評政府以言入罪、未審先判,完全無視香港國安法的權威。這種說法完全無視壹傳媒超越新聞自由的底線,已經構成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這才是壹傳媒自作孽的「死因」。壹傳媒是因為自己超越了界線而「死」,而並非新聞自由的「死」。沒有《蘋果日報》,香港仍有新聞自由,傳媒機構仍可對政府進行監察,繼續在報道中「鬧政府」。

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但任何權利自由都不是無邊界的,都不能突破國家安全的底線,這也是有關國際公約的明文規定和各國法律實踐的通例。攬炒派及外部勢力動輒拿「新聞自由」說三道四,無端指摘警方打壓「新聞自由」,這根本是顛倒是非,混淆視聽。

為《蘋果》洗白荼毒大眾

無可否認,26年來,壹傳媒對香港社會風氣負面影響極大,部分人、部分傳媒同行甚至積非成是,因此為其「鳴冤洗白」。例如中大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的公信力排名,聲稱《蘋果日報》的公信力逐年上升,甚至在2019年升至第2位,完全無視《蘋果日報》在黑暴事件中,炮製了「831太子站死亡事件」、「新屋嶺強姦案」等子虛烏有的報道。又例如網媒「立場新聞」近日全力營造警方「濫權」的形象,企圖誤導公眾及引導國際輿論,甚至表明希望《蘋果日報》堅持一直以來的立場。

香港是法治社會,傳媒沒有違法的特權,《蘋果日報》也沒有被美化、神化的特權。這種將《蘋果日報》捧上神壇的做法,實質上是毒害了香港的傳媒生態,毒害了市民大眾和社會風氣。《蘋果日報》雖倒了,但這種顛倒是非的風氣,仍需要繼續淨化和撥亂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