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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英國大律師出庭不再強制佩戴白色假髮

2025-11-05 21:58:00 來論

文/彭韻僖

近日英國傳來一則法律界新聞:當地刑事法庭的大律師,終於無須強制佩戴沿用近350年的白色假髮,這項始於17世紀的傳統儀式,如今改為「自願選擇」,頓時引發各界討論。對香港市民而言,大律師的經典形象向來與「假髮+黑袍」綁定,從電影銀幕到公眾印象,這套裝束早已深入人心,驟然改變,難免令人慨嘆「唔慣」。

為何英國法律界會興起佩戴假髮的傳統?這要追溯至17世紀的歐洲社會風尚。當時法國國王路易十四為掩蓋早年禿頭,引領起佩戴假髮的潮流,隨後傳入英國,成為上流社會與專業人士的身份象徵。17世紀末,英國法庭正式將假髮納入司法服飾,最初是為了統一律師與法官的外形,消除個人特徵,象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時強化專業權威與距離感。這項傳統隨着英國殖民擴張傳入香港,成為普通法體系中一道鮮明的視覺符號。

香港人對大律師的印象,不少源自影視作品的深刻刻畫。早年華仔(劉德華)的法律題材電影中,大律師一身黑袍、頭頂白假髮,在法庭上據理力爭、義正辭嚴的模樣,成為一代人對法律專業的初印象;而近年黃子華在《毒舌大狀》中飾演的林涼水,更將「假髮黑袍」的象徵意義推向極致——從初時落魄輕浮,到後來戴上假髮、披上黑袍,在法庭上以銳利詞鋒扭轉乾坤,那頂假髮不僅是專業身份的轉變,更是司法信念與公義精神的視覺化身。

值得說明的是,英國此次改革僅針對「刑事法庭」大律師,且並未全面廢除假髮傳統,而是將選擇權交還給專業個體。這項調整恰恰體現了普通法體系「與時並進」的精神——當傳統與現代價值產生對話,法律儀式亦能在保持核心價值的同時包容多元需求。對香港觀眾而言,與其說「不戴假髮不算大狀」,不如思考法律專業的本質究竟在於外在裝束,還是內在的法治精神與專業素養?正如《毒舌大狀》中林涼水真正打動人心的,從來不是頭頂的假髮,而是他對公義的堅持與專業辯護的鋒芒。假髮或許可褪,但大律師守護法治的初心與能力,才是專業身份的真正印記。

值得補充的是,香港法律界有律師與大律師之分,兩者同樣擁有法律學位並完成實習,只是分工不同,並無高低之別。近年司法改革下,不少律師已獲較高級法院的出庭發言權,與大律師同樣享有出庭訴訟權力。然而在公眾印象中,假髮與黑袍始終專屬於大律師的標誌性裝束,如今英國放寬限制,不少人第一反應便是:「唔戴假髮,仲認得出佢地係大狀咩?」

這項改動的優點,的確貼合現代社會需求:

其一,兼顧多元包容。傳統白色假髮原為白人髮質設計,黑人律師佩戴時不僅舒適度欠佳,更難免有文化錯配之感。如今改為自願,讓不同膚色、背景的律師皆能按自身情況選擇,既尊重個體差異,也體現了法律界的種族平等意識。

其二,減輕年輕律師負擔。大律師假髮並非廉價物品,普通款式索價數百英鎊,高級款更達數千英鎊,對初入行、收入尚未穩定的年輕律師而言,可謂一筆不小的開支。取消強制要求後,無疑減輕了他們的經濟壓力,不必為了遵循傳統而「捱窮」。

其三,契合現代實用性。17世紀的潮流放到21世紀,難免顯得與時代脫節。不少年輕律師曾吐槽假髮悶熱厚重,長時間開庭後頭部不適,如今可選擇清爽上庭,既不影響專業形象,也照顧到實際佩戴體驗。

不過,反對聲音亦圍繞「傳統與情懷」展開:首先,莊嚴感難免打折。在香港人眼中,假髮與黑袍向來是法律權威的象徵,那一身裝束往法庭上一站,便自帶「肅穆感」,讓人感受到法律的神聖與不可侵犯。如今有人戴、有人不戴,法庭畫面不夠統一,難免讓部分人覺得「少了份儀式感」。

其次,情懷難以割捨。香港法律體系深受英國影響,大律師戴假髮的傳統,早已隨着歲月沉澱為集體記憶的一部分,更透過影視作品固化為經典場景。正如《毒舌大狀》中林涼水戴假髮前後的氣場蛻變,這頂假髮承載的不只是傳統,更是市民對法律公義的形象寄託。驟然放寬限制,不少人難免慨嘆「丟了傳統味道」,畢竟這份儀式感,早已超越服裝本身,成為法律文化的一種標誌。

最後,安全隱憂不可忽視。以往大律師佩戴假髮上庭,散庭後卸下裝束,較難被公眾認出,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護個人隱私與安全。如今不戴假髮,長相直接暴露,若遇到情緒激動的當事人或相關人士,在法庭外被識別出,可能引發不必要的騷擾或風險,這也是部分人擔心的點。

總而言之,英國大律師的「假髮自由」,一面是順應時代的實用調整,一面是牽動香港人熟悉的傳統與影視情懷。日後英國法庭上,是依舊可見白假髮飄揚的經典畫面,還是越來越多大狀選擇清爽上陣?而香港人心中「假髮黑袍大狀」的固有印象,又會否隨着這波改動慢慢改變?

(作者為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律師會前會長)

責任編輯: 趙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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