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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3日起申減醫費!公營醫療費用減免機制優化

2025-10-30 07:28:37 香港

(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弦)香港公營醫療服務收費改革將於明年元旦起生效,醫療費用減免機制及撒瑪利亞基金經濟審查準則亦同步優化,加強對「貧、急、重、危」病人的醫療保障,料合資格受惠人數將由目前的30萬大幅增加至140萬。醫管局公布,將採取一系列過渡安排,包括於下月3日起,接受已預約在未來兩個月內就診的病人提交費用減免申請。

●醫管局下月3日起,接受已預約在未來兩個月內就診的病人提交申請費用減免。香港文匯報記者曾興偉 攝

現已持有醫療費用減免證明書的病人,可在聲明財務狀況無顯著變化下即獲全額減免,直至其證明書的有效期完結為止。

明年1月至3月間,亦特別容許需要即日或緊急接受治療但有經濟困難的病人,在簽署說明經濟狀況的聲明書下獲發有效期3個月的「有條件減免」,但須於3個月內後補相關證明文件。

醫管局總行政經理(專職醫療)潘綺紅表示,由於預計申請個案數目或以倍數增長,因此決定採取一系列過渡性安排。其中,已預約明年1月或2月在公立醫院應診或檢查的病人,可提前兩個月提交所需證明文件(收入及資產證明)。其申請將獲預先審核,合資格者可於明年元旦新公營醫療收費實施後,在覆診前獲發醫療費用減免證明書。

醫療費用減免機制優化前,有經濟困難的病人需向醫務社會服務部提交申請,並按入息獲批全額或部分減免,最長減免期限為12個月。經優化下,除大幅放寬收入及資產限額、最長減免期限延長至18個月,以及放寬「家庭」定義,令與申請人無密切經濟關係的同住家庭成員無需納入經濟審查,申請程序也將同步簡化。

醫管局會在7個聯網成立「醫院管理局醫務社會服務(醫療費用減免)」專隊,分流處理申請。純經濟因素申請由專隊負責批核,涉及臨床情況等非經濟因素的申請則由醫務社工處理,病人可在公立醫院或診所的醫務社會服務部、社署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或其他指定服務單位提出申請。

責任編輯: 宋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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