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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片)重案組元朗拘六旬男技工 涉海關社交平台煽惑他人縱火燒法庭

2025-09-30 14:57:03 香港
涉案被捕男疑犯。香港文匯報記者鄧偉明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於昨日(29日)接獲市民報案,指有人在海關的社交平台專頁上發表煽惑言論,煽惑他人縱火及意圖焚燒法庭。觀塘警區重案組接手隨即展開調查,即日在元朗區以涉嫌「煽惑他人縱火」罪拘捕一名涉案的60歲本地男子,並在行動檢獲一部涉案的手提電話。

據悉,被捕男子報稱在一間電器回收公司任職技術員。調查相信被捕人過往亦曾數次在不同的社交平台上發布一些煽惑他人犯法的訊息。警方仍正追查其背景及犯案動機。

張仲誠強調網上言論並非絕對或沒有法律後果。香港文匯報記者鄧偉明攝

觀塘警區重案組第二隊偵緝督察張仲誠今日(30日)向傳媒交代案情時重申,警方尊重市民的言論自由,但法律賦予我們權利的同時,亦隨之帶來相關責任。他強調網上言論並非絕對或沒有法律後果,行使這些權利需要有限制。為令社會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不會受到不可接受的影響,警方反對任何人利用網上平台去煽動仇恨及鼓吹暴力,更加不會姑息任何犯法或煽惑他人犯法的行為。

張仲誠續指,如果有人犯法,警方一定竭盡全力將犯法的人繩之於法。 網上世界並不係無法可依,雖然網絡世界有一定的隱蔽性,並不代表執法人員無計可施。警方不會姑息任何違法行為,犯法者最終都要為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法律後果,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根據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9條,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犯罪,即屬干犯同一罪行。煽惑他人縱火與縱火罪同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

涉案被捕男疑犯。香港文匯報記者鄧偉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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