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廉政公署今日(29日)早上落案起訴一名政府資助中學助理校長及一名女家長妨礙司法公正,控告兩人涉嫌銷毀該名家長就安排兒子入讀中二的貪污證據,干擾廉署刑事調查。案件今日下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
男被告孔少丹(50歲),廠商會蔡章閣中學(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女被告蔡鈺(38歲),學生家長,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違反普通法。控罪指兩名被告涉嫌於2024年9月12日妨礙司法公正,銷毀或干擾廉署就蔡鈺被指稱貪污而進行的刑事調查的資料。
案發時蔡鈺的兒子獲分配2024/25學年蔡章閣中學的中二學位。該校助理校長孔少丹於2024年7月底審閱蔡鈺兒子的學歷文件後,要求他入學試合格方可入讀該校中二。蔡鈺兒子因拒絕應考而獲安排入讀中一。
蔡鈺同年8月初透過電話通訊軟件發送訊息,要求孔少丹安排兒子入讀中二。基於學位情況,孔少丹後來告訴蔡鈺,只要其兒子出席考試便可入讀中二。蔡鈺得知安排後透過支付工具向孔少丹發送一萬元人民幣,孔少丹拒絕接受,並於8月下旬向校長匯報事件。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廉署人員於同年8月26日會見孔少丹,指他與蔡鈺之間的電話訊息是貪污證據,提醒他切勿刪除有關訊息。不過,於同年9月12日,蔡鈺應孔少丹的要求見面時,他們涉嫌商討刪除蔡鈺的電話訊息。與孔少丹會面後,蔡鈺刪除兩人先前所有電話訊息。
廉署發言人表示,廉署絕不姑息任何妨礙貪污調查的不法行為,必定會嚴肅跟進。妨礙司法公正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及罰款,而且刑期及金額沒有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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