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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射藥加料變保健食品 議員:應針對性加強監管

2025-09-29 04:33:35 文匯專題
●余振祥表示,香港目前只有藥品和食品兩類監管顯然是不足的。香港文匯報記者涂穴 攝
●在商標法寬鬆下,有一款腸胃藥出現十多種版本的影射藥,用色幾乎一模一樣,彼此之間只有些微不同。喇叭牌正露丸版權持有人Fb圖片

香港影射藥問題猖獗,除《商標條例》寬鬆外,《中醫藥條例》註冊漏洞,只要在成分加入其他食品,便能以保健食品形式銷售,無須作中成藥註冊。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批評,因為法例的不嚴謹,以致香港的影射藥猶如雨後春筍,對市民健康甚至生命構成危險:「如果政府不採取行動,而要品牌持有人自己逐一向影射藥訴訟,試問可以有什麼成效?」她指出,針對影射藥不一定要收緊中成藥註冊的條例,否則可能影響香港的中醫藥發展,由於影射藥主要以保健食品形式銷售,政府可以針對性地加強對保健食品的監管。

藥廠建議仿效內地 保健食品需註冊

太和洞藥廠有限公司營運總監余振祥表示,香港目前只有藥品和食品兩類監管顯然是不足的。保健食品的要求絕對要高於簡單的食品安全,以內地為例,以「藍帽子」形式進行監管,即在《食品安全法》的框架下增加《保健食品註冊與備案管理辦法》,也就是說符合食安標準基礎上,新保健食品需向國家藥監局申請註冊(需提交功效、安全性等科學依據),或通過備案制(適用於特定原料目錄的產品),且不得虛假宣傳。這方面同樣值得香港借鏡。

香港中成藥註冊制度有一個較明顯的漏洞,根據規定若產品只有純中藥成分,便需要註冊為中成藥,但若添加食物成分就可以偽裝成「食品」,無須申請中成藥註冊,改為以「保健品」名義出售。事實上,上屆立法會的中醫藥發展事宜小組委員會(2019至2020年度),曾就市面上有中成藥為規避中成藥註冊制度以「7+1」營養標籤當食品銷售問題作討論。惟小組委員會討論後,政府就修例加強規管方面一直未有任何進展,而本屆立法會因未有特別新問題,中醫藥發展事宜小組委員會未有會議。

時任立法會中醫藥發展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陳恒鑌表示,現時市面除一些規避註冊監管的「偽中藥」及「影射藥」外,一些可能含有藥物成分的「健康食品」或「營養補充品」,同樣難以嚴格規管。

他認為,政府應該重新審視規管中成藥及健康食品的相關法例,特別是《中醫藥條例》已設立一段時間,是時候作出切合時宜的修訂以堵塞漏洞,否則不單可能對市民的健康構成威脅,對香港的中藥發展及形象也會有影響,未來會在議會不同渠道繼續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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