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為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由昨日(15日)至今日(16日),一連兩日在區內主要幹道展開打擊貨車超載行動。期間人員截查了162部貨車,合共發出59個口頭警告、29張定額罰款告票和9張傳票。
警方提醒駕駛者,運載過重的貨物會增加貨物從車上掉下的風險。超額負載亦會對車輛的制動系統及輪胎構成沉重壓力,減低行駛中的車輛穩定性,有可能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任何人士在道路上駕駛或使用超載車輛,即屬犯法。首次定罪可判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次干犯則可判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超載車輛的車主亦有可能會被檢控和判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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