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美國司法部上周四(9月11日)向三藩市聯邦地區法院起訴電召車平台Uber,指控其「經常性拒絕向殘疾人士提供服務」,拒絕接載乘輪椅或攜帶導盲犬的殘疾人士,又或要求其支付額外費用等。司法部要求Uber需向曾投訴的乘客賠償1.25億美元(約9.7億港元)。
司法部發布聲明,指Uber違反《美國殘疾人法案》,該法案明確要求私人運輸公司不得歧視殘疾人士,並必須為攜帶服務性動物或使用可存放輪椅人士提供便利。司法部民權助理檢察長迪隆強調,「長期以來,失明乘客經常因攜帶導盲犬而被Uber拒載。今次訴訟的目的,旨在消除Uber長期的歧視行為,並保障殘疾人士能使用Uber」。
拒接載攜帶導盲犬人士
訴訟還指出,Uber的歧視行為「對殘疾乘客造成嚴重的經濟、心理及身體傷害」,並涵蓋數名遭歧視乘客的案例,包括一名曾參與海外戰事、神經受傷的退伍軍人,因攜帶服務犬被拒載而錯過航班,並被迫自行駕車回家。
Uber對今次訴訟表示不認同及失望,稱平台一直明令禁止司機拒載殘疾乘客,強調一直努力改善服務,且已採取多項措施來增強無障礙服務。Uber曾於2022年面臨司法部訴訟,當時Uber被控收取「等待費」,歧視需要更長等待時間的殘疾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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