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製菜須「工業化預加工+不添加防腐劑+需加熱食用」
Q:大眾覺得只有現炒現製的菜才不屬於預製菜,西貝後廚出現的明顯是冷凍料理包,為何這也不算預製菜?究竟什麼才是預製菜?
A:按照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印發的《通知》,「預製菜」是指以農產品為原料,經工業化預加工(如醃製、成形、炒、炸、烤、蒸等),不添加防腐劑,需經加熱或熟製後方可食用的預包裝菜餚。
換言之,並非只有「現炒現製」才不是預製菜。重點在於是否經過工業化預加工、是否添加防腐劑以及是否屬於預包裝產品。如果餐飲企業只是進行原材料的初步處理,再由冷鏈交給門店完成烹飪,中間沒有添加防腐劑,則不算預製菜;若產品已經加工成成品、添加了防腐劑,只需加熱即可食用,則屬於預製菜。
「半成品」不可直接加熱食用不算預製菜
Q:預製菜是否有統一的標準?「半成品」是否算預製菜?
A:目前已明確預製菜的概念和監管要求,但由國家衞健委主導的《預製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正在制定中,尚未全面落地。已經出台的《關於加強預製菜食品安全監管 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明確,預製菜不包括主食類食品(如速凍米麵、盒飯、漢堡等)。
所謂「半成品」,如果僅是簡單切配、調味或初加工,並未形成可直接加熱食用的預包裝菜餚,則不算嚴格意義上的預製菜;但如果符合「工業化預加工+不添加防腐劑+需加熱食用」的條件,就會被認定為預製菜。
餐企中央廚房配置「半成品」不屬預製菜
Q:為什麼中央廚房配置的「半成品」不屬於預製菜,而外面食品工廠生產的「半成品」就屬於預製菜?
A:按照現行解釋,連鎖餐飲企業的「中央廚房」產品雖經預加工,但因不添加防腐劑,且不以預包裝形式銷售,因此不納入預製菜範疇。而食品工廠生產的「半成品」,若以預包裝形式流通銷售,即使同樣不加防腐劑,也屬於預製菜。
這種標準差異目前確實引發社會爭議,也說明現行制度仍需進一步統一和細化。
餐廳誤導消費者或涉消費欺詐
Q:預製菜賣「現炒價」,是欺詐嗎?
A:定價權屬於商家自由,但消費者享有知情權與選擇權。如果餐廳隱瞞預製菜的使用,誤導消費者作出支付決定,可能涉嫌消費欺詐,消費者有權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維權,若查實商家存在嚴重消費欺詐行為,消費者還可主張「退一賠三」的賠償。
明確標出預製菜屬鼓勵性規定
Q:如果餐廳用的是預製菜,是否需要明確標出告知消費者?
A:《通知》提出「大力推廣餐飲環節使用預製菜明示,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目前屬於鼓勵性規定,並非強制性規定。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盧靜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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