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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決《同性伴侶條例》的正向觀察

2025-09-11 16:08:35 評論

陳謳明 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聖公會大主教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的《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日前在香港立法會的二讀中以14票贊成,71票反對,大比數被否決。這結果並不使人驚訝。一如不少議員會前已表態,他們大致表示擔心法案如獲通過,將會衝擊現有婚姻制度。在公眾方面,截至書面意見提出限期前(2025年7月29日),反對草案的也比支持的超過44%。這些數據反映出,香港社會對確立同性伴侶關係有所保留,又或只採取「存而不論」的態度。

其實「同性伴侶」議題在基督教圈子內已討論多年。雖然近二、三十年,西方基督教一些教派確實開展了一系列同志牧養的研究,但這不代表傳統基督教的婚姻觀有所改變。因為按舊約及新約,與歷代基督教所在倫理學上的理解,婚姻只是指「一男一女」的結合。

筆者無意將個別宗教的教理強加於社會的法案立法程序上,但我們亦需考慮,假若《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勉強通過,將會對香港主流的家庭觀念帶來一定衝擊。而且,參考那些全面接受同性結合的地方,因「同性結合」越來越普遍所引發出以上的社會困境,例如兒童領養權、青少年性迷失、人類家庭結構突異、逆向歧視等,其嚴重性在二、三十年後便會凸顯出來。

《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雖被否決,但我們仍可以從中看到一些正面意義。

第一,草案是特區政府因應終審法院2023年10月之裁定而提交立法會審議,根據《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14條所規定的私生活保護權,為同性伴侶提供替代框架以給予他們適當權利。故此兩年期限將滿之際,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按法院裁決,向立法會提出訂立法例,是履行法理責任的表現。

第二,公眾踴躍參與諮詢,反映民間團體及市民高度關注切身的社會事務,敢於發聲,提出訴求。

第三,立法會議員聽取各方意見,按照香港市民的主流意見進行討論和表決。無論是贊成還是反對意見,議員都是認真聆聽,理性討論。

由此反映,香港的司法、行政、立法各盡其責,沒有所謂「橡皮圖章」,各方都是為香港整個社會好處履行各自的工作。

但重要的,是雖然《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遭否決,但接下來我們需要做些什麼呢?筆者相信有兩點值得我們思考。

第一,香港社會應聆聽不同性取向人士的心聲。筆者希望宗教團體聯同相關政府部門、各專業團體、志願組織等多關心他們,攜手促進社會的和諧。

第二,更加重要及更加基本的,是我們應該更積極地提倡健康的家庭價值。因為家庭是組成社會的基本單位,故此要建立一個和諧的社會,必須從建立和諧家庭開始。若我們都能夠將每一個家庭建設成美好的安樂窩,夫妻互相扶持,讓下一代都有健康的成長,我相信為香港必會成為充滿真、善、美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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